拖欠136名职工近70万元工资
江西萍乡一矿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获刑
2020-12-03 08:46: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佳佳 鲁骁
 

  拖欠136名职工近70万元工资后出逃。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告人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钱某经营的湘东区某煤矿因经营不善,资金匮乏,未能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截至2015年12月,其经营的湘东区某煤矿共拖欠侯某等136名职工工资共计686671元。经湘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煤矿张贴送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全额支付所拖欠的职工工资后,钱某却采取藏匿的方式且拒不支付职工工资。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该煤矿筹集资金向职工发放了70%的工资。之后,钱某委托湘东镇政府将职工剩余的30%工资付清。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钱某采取藏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被告人钱某认罪认罚,立案后支付劳动者剩余的劳动报酬,可对其从轻处罚。查明上述事实后,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罗一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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