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
云南人大常委会助推行政审判工作
2020-12-17 08:30: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茶莹 杨帆
 

  近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并于12月14日会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决定》作出司法解读。

  《决定》共16条,规定了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明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建立“府院联系”工作长效机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生效裁判文书履行率及司法建议落实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标准;构建合力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的主要框架,明确通过整合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社会力量,健全完善行政诉讼与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规定推进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新机制、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突出云南实践经验的总结,推进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的有效探索。

  《决定》还专门针对目前行政机关应诉中“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的情况,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原则、出庭效果、保障措施以及未履行出庭义务的处理等要求进行了明确,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比例也作了原则要求。进一步细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和人民法院可以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几类情形,明确规定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移民搬迁安置、旧城改造等社会关注度高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行政案件,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情形。


 
责任编辑:罗一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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