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边的党员
2021-07-01 11:29: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涂消消
 

  从参加工作以来,我的身边总是有很多优秀的党员让我感受到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付出、任劳任怨、敢于担当,在平凡中实现自我价值。下面我就来介绍一下众多优秀党员中的其中一员。

  第一次见到宋代友同志是在2016年的10月份,那时我刚考入法院系统,被分到民事审判一庭担任书记员,刚好和他在一个办公室。他看起来有点凶凶的,说话声音也是粗粗的。但后来发现他是面冷心热。

  他,爱岗敬业,勇于担当。

  他称自己是法治瓦工,是砌好法治这面墙的泥瓦工。在工作岗位上一直艰苦奋斗,不断学习,经常利用周末时间加班,默默的在基层法院工作近二十年,将自己的青春奉献给了法院。

  作为庭长的他,庭中任何事情都冲在第一线。他事必躬亲,在工作之余,也从未缺席志愿服务。他的桌子上总是堆满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案件,从信用卡纠纷、买卖合同到股权转让、破产清算,庭中大部分疑难复杂案件也由自己承办。对待工作他严格要求自己及下属,即使已经是办案老手,但他仍然坚持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以便高质高效的完成本职工作。他话不多,不是在开庭就是在埋头撰写文书。在处理案件时,不怕“疑难重症”,知难而进,主动调查、核实,注重核实、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严格从实事出发,按法律办事,把好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关系、审判程序,善于在案件背后发现问题,防止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从根本上梳理案件实事、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考验,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他,公正为民,服务群众。

  他深入现场勘察,了解案件情况及当事人的矛盾点,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查、调解,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向一些法治意识淡薄的群众积极耐心的宣传法律法律知识。在工作之余抽空去村里走访脱贫困户,了解他们的需求,并给予帮助。做到了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让人民靠得住。

  他,面对荣誉,不忘初心。

  他曾被评为安徽省法院系统“办案标兵”,获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奖”多次。面对这些荣誉,他不忘初心,继续投入到热爱的审判工作中。无论什么职业和岗位,爱岗敬业,甘心奉献,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这就是一个党员应做的。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也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只有平凡中兢兢业业,默默中无私奉献。

  像宋代友同志这样在平凡岗位上默默付出、任劳任怨、敢于担当,在平凡中实现自我价值的优秀共产党员还有很多很多。是他们一心为公、拼搏奋斗的精神,让我们感受到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我虽不是党员,但在今后的工作中也要以党员的精神和品质来要求自己。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史为镜、了解党的历程,党的贡献,党创造的伟大理论成果,党铸就的伟大精神,党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在学习中善于借鉴和运用历史经验,在党史学习中守初心、践使命,披荆斩棘、勇往直前、埋头苦干。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让群众靠得住。

  (作者单位: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