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岭:联动协调巧执行 纾解民忧保春耕
2022-05-12 13:22:07
 

  中国法院网讯(张佳红 张祖铭涵)人勤春来早,春耕备播忙。近日,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春耕备播的重要节点,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刘某名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查封,确保其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2016年,刘某向张某借款3万元,并与张某约定2017年6月还款。2018年,张某多次向刘某索要,但刘某一直没有还钱,人也消失不见。2020年7月,张某诉至长岭法院,该院依法判决刘某返还张某本金3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始终没有履行给付义务。

  2021年10月,张某向长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某称刘某多次借款,数额巨大,且失踪刻意逃避执行。受案后,长岭法院立即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找,未发现刘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同时,多次前往刘某居住地走访,均未发现刘某下落,案件一度陷入僵局。11月,张某向长岭法院提供“刘某在某村享有1垧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财产线索,并申请查封其名下土地承包经营权。该院干警再次走访,试图寻找刘某未果,遂依法查封其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查封期限为3年。

  今年4月,正值春耕时节,受疫情影响,张某无法耕种刘某名下的土地,延误下去可能会浪费土地资源,考虑到事关春耕备耕生产,时间宝贵,该院执行干警张成决定抓住春耕“黄金时期”,多方面联系被执行人刘某,催其还钱。张成与刘某居住地村委会取得联系,向村委会讲述该案目前进展情况和工作想法,由村委会负责人出面,向刘某的多名亲属转述拒不配合执行的严重后果并为其算了一笔经济账。果然,得知消息的刘某主动联系了张成,表示愿意还款,当即转账给张某3万元本金及利息,长岭法院依法解除对其名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查封。该案的成功执行,确保了农民群众不因矛盾纠纷耽误春耕,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