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控制以家暴论处具有示范意义
2022-05-29 09:21: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史洪举
 

  反对并惩戒家庭暴力,保护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已经是多年来备受关注的议题。将非正常经济控制、剥夺财物以家暴论处的做法,有着不可忽视的导向意义和示范价值。

  家庭暴力都有哪些?遇到家庭暴力该怎么办?5月24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郑州举行,《河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提请首次审议。该草案采取了分类归纳和具体列举的方式明确界定了家庭暴力行为,主要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等类型,为有效保护家暴受害者奠定了基础。按草案规定,实施非正常经济控制、剥夺财物等侵害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反对并惩戒家庭暴力,保护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已经是多年来备受关注的议题。而河南省拟将非正常经济控制、剥夺财物以家暴论处的做法,有着不可忽视的导向意义和示范价值。

  一般而言,所谓的暴力主要是指主动积极地对他人实施殴打、击打、侮辱、谩骂等直观可见的侵害行为。且这种侵害行为将直接导致被害人身体受到伤害,精神受到摧残,尊严受到贬损。而且在传统的认识和法学理论中,不作为的方式往往不会被认定为暴力行为,不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制裁。

  然而,家庭关系、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决定了家庭内部成员之间不仅不能主动地实施侵害行为,甚至不能以不作为方式来实施冷暴力。对此,根据民法典等规定,夫妻地位平等,双方互负忠诚义务,对共同财产具有处置权,互相具有扶养互助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这决定了家庭内部成员之间,不实施殴打、辱骂等暴力侵害行为只是最起码的基本义务和底线。而不作为的方式,也可能严重侵害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甚至其侵害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例如,夫妻生气后,一方长时间不理不睬对方,孤立对方,让对方处于被忽视的地位。或者能够挣大钱,掌握财政大权的一方限制另一方的正常日常开支,控制其必要的消费支出。

  可以说,前述冷暴力和经济控制方式严重摧毁着婚姻的根基,冲击着被害方的生存独立性、自尊、自信和自我价值认同,相当于弱势方完全成了强势方的附属品和“奴隶”,没有任何自由和尊严可言。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而言,其伤害性和侮辱性一点也不小。如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过后可能立马释怀和好,而长时间的孤立和冷漠,则几乎会让对方陷入崩溃。

  现代社会中,家庭关系不能否定家庭成员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对一切形式的家暴说不,维护平等文明的家庭关系早已成为社会共识。河南省拟将非正常经济控制以家暴论处,有着不可忽视的导向意义和示范价值。该规定充分体现出对弱者全面无缝隙保护的鲜明立场和导向,是对健康文明婚姻观和家庭关系的有力捍卫。让弱势的夫妻一方和家庭成员不必看他人脸色,更不必低人一等,低三下四,“忍辱负重”,而是挺直腰杆,平等地享有相关权利。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