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柳南区:“失信、限高”处处受限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重拾信誉
2022-11-22 09:34:51
 

  中国法院网讯(冯东杰)“法官,我现在主动来还钱,你们能尽快将失信和限高撤下来吗?我着急出远门……”近日,被执行人李某主动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和解中心,将所欠的2万余元款项交至申请人陆某的手上,并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和屏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

  李某和陆某原系朋友关系,李某因故向陆某借款但一直未偿还,陆某诉至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后经审理判决,李某应向陆某偿还借款本金2.7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在指定期限内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陆某遂向柳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一直督促李某偿还欠款未果,李某并未对此作出积极履行的行为,在执行法官强制扣划其银行存款2000余元后李某仍置之不理。执行法官遂依法向李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高令生效后,一直躲避法院执行的李某主动来到法院要求还钱。

  原来,李某有急事需要外出,因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在购买高铁票和飞机票时都被拒绝,无法出“远门”。在出行受限后,无计可施的李某迫于压力,主动与法院联系还钱。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李某当场向陆某支付了欠款,并对其之前一直未能主动履行义务的行为表示了歉意。陆某向法院出具结案申请,至此该案顺利圆满执结。

  为提升执行质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柳南区人民法院采取各种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严厉打击,全力维护法律尊严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告诫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规避执行只会让自己多吃一些不必要的苦头,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正途!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