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问题要在改革中解决
——海南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回眸(上)
2017-01-04 21:00: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伟刚 白龙飞
  背景介绍:

  2016年12月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海南海口、澄迈、三亚等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调研时,对海南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于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在破解难题中推动改革不断深入。一年多来,海南按照中央部署先行先试,蹄疾步稳,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作为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省份法院,海南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一改革的“牛鼻子”,以问题为导向,勇于担当,敢于创新,攻坚克难,已完成四个方面的54项改革任务。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干警队伍稳定。审判效率提高,结案数和结案率双双上升。审判质量不断提高,上诉率和涉诉信访率下降,服判息诉率上升。海南法院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海南高院2015年的工作报告在省人代会上通过率高达96.68%,创9年来新高。

  2015年5月,记者初登海南岛时海南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才启动不久,数天的采访,让记者深深感到海南司改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成绩和困难共处。一年多过去,作为第一批试点改革法院,海南克服了哪些困难,取得了哪些成效。2016年11月底,记者决定再次越过琼州海峡一探究竟。

  “司法改革势在必行,改革中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但改革的问题要在改革中解决。我们要做的,是发现问题补齐短板,相信海南的司法改革一定能够成功。”再次见到记者,海南高院院长董治良的一番话为记者的采访明确了方向。

  洪荒之力解决案多人少难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大量矛盾纠纷进入司法渠道,法院收案不断增长成为常态。在司改的大背景下,靠增编不可能解决问题,海南法院面临着很大的压力。

  压力中想办法,向改革要答案。

  “海南法院立足内部挖潜提效解决困难。推行简易案件分流,加强实战培训,提升司法能力,提高合议庭合议效率和当庭宣判率;加强后勤保障,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面对记者采访,董治良侃侃而谈。

  “另一方面,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聘请乡贤、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退休司法干部、宗族长老等‘乡贤五老’担任调解专员分流案件;聘用书记员、法官实习助理,来缓解司法辅助人员的不足。”

  2016年11月30日早上,海南省高院门前锣鼓喧天,热闹非凡。省高院30名青年入额法官身披“为人民司法为基层服务”绶带,准备前往部分基层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挂职办案锻炼。

  黎昌裕和曾珊珊同在这批青年法官队伍中,他们都是80后,是一对结婚4年的小夫妻。

  “我俩毕业后一直在高院机关工作,对基层工作不太了解,这次正好借着高院为基层法院解决案多人少问题的机会,就一起报了名。”黎昌裕说。

  海南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蔡建新介绍,海南法院人员分类改革后,员额内法官减少28%,而基于立案登记制改革等原因全省法院新收案件量大幅上升,特别是收案量较高的海口市龙华区、美兰区,三亚市城郊等基层法院急需增加一线办案力量。高院通过年轻法官挂职锻炼等措施,以缓解基层法院办案压力。

  民二庭的钟垂林就被派往了案件数量最多的海口市龙华区法院。

  龙华区法院的收案数量多在全省是出了名的。龙华区法院2015年收案数达到2.1万多宗,2016年截至11月底,收案数已经超过2015年全年。龙华区法院现有员额法官46名,人均案件数将近500件,在全省排第一,案多人少矛盾特别突出。

  “针对这一情况我们从社会上聘用了121名书记员、72名陪审员和57名陪执员,极大地缓解了法院的工作压力。”龙华区法院院长钟文渊表示。

  “我们法院除了每周六正常加班外,从2016年9月18日起开展了‘百日会战’活动,全院上下集中100天时间力争完成当年的审执任务。”龙华区法院审务办(审监庭)法官赵越说,“当前我们院根据实际情况,刑事案件符合条件的采取要素式审判,民商事案件开展繁简分流,改革民事庭审方式和裁判文书‘瘦身’,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

  三亚城郊法院从本院退休法官、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中聘用10名调解专员,搭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平台,通过调解分流案件缓解压力。2016年以来,城郊法院立案后共委托调解682件,调解成功391件。

  陵水法院挑选懂民族语言、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年龄较大的法官专司立案前调解、申诉调解。截至2016年11月底,共调解结案213件。

  “不光我们的员额法官给力,院庭长办案同样很积极。”龙华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叶世宽告诉记者,根据规定,院庭长凡入额者必须办案,还要办疑难案。”按照其50%的办案比例要求,叶世宽2016年已经办理了140件案件。其他业务庭庭长也已办案超过300件。

  据了解,海南法院以上一年度本院法官人均办案数为基数,对全省三级法院副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正副庭长的办案指标进行了量化,所办案件均纳入其业绩考评。数据显示,当前海南法院院庭长办案已经常态化,自2015年3月以来,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共结案146件,副院长(含专委)共结案13697件,庭长共结案68111件,院庭长结案数占法院全部结案数的41.04%。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尽管各法院都为员额法官不足所困,但一年多来,部分法院法官退出后的员额空缺不能及时递补问题也逐渐显现。在案件总量持续增加的情况下,更加加剧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以龙华区法院为例,司改前该院一线法官75人,司改后确定员额法官52人,一年多来因调离、退休等原因减少员额法官6人,按该院法官平均工作量,会造成近2、3千件案件要转移给其他法官承担。员额法官的调整、递补工作亟待纳入工作日程。

  “有些法官因为年龄或者身体原因退出员额,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后续的递补工作一直无法展开。另外之前在员额遴选时我们还有10%的预留未用。2016年6月我们已将法官补选方案上报了法官遴选委员会,待审核通过后我们即可展开第二轮法官选任工作。”蔡建新如是解释。

  为辅助人员留下和成长创造空间

  司法辅助人员严重不足是采访中各家法院向记者普遍反映的共性问题,事实上它也已成为制约法院司改工作推进的一个短板。

  蔡建新坦言,近两年来海南法院人员分类改革中法官员额制改革进展顺利,但法官助理、书记员配比不到位,相关配套措施也尚未跟上。

  据了解,海南全省法院现有员额法官1116名,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加起来才900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配置比约为1︰0.46︰0.3,远低于满足司法工作需要的1︰1︰1的配置要求。

  据记者了解,除了充分发挥未入额法官转岗以及原有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作用外,推进司法雇员制改革是海南法院解决司法辅助人员严重不足的应变之举。多数法院通过招录法律实习生或者由当地政府雇员来实现审判团队人员的合理配比。

  在开展书记员、速录员职责分离的政府雇员制试点的陵水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纳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陵水县委县政府一直都很支持法院工作,司改以来为陵水法院提供了30万元专项保障资金并先后负责为陵水法院招录了两批速录员。

  海口市美兰区法院政治处主任吴思介绍,该院有38名员额法官,却只有12名法官助理。他们将法官助理划分为一、二两级,并让招录的42名书记员中的部分人员行使二级助理的职权,以弥补助理不足之憾。

  海口中院行政庭法官助理孙钦文前不久在翻到一张2015年书记员业务技能竞赛的合影时,感慨万千。“上面一多半的书记员已经离开岗位了。我们法院聘用制辅助人员流动性挺大的。”孙钦文说道。

  虽然通过政府出资购买社会服务的聘用制改革,暂时解决了法院司法辅助人员不足的燃眉之急。但由于没有明朗的晋升渠道和足够的职业保障,导致人员流动性非常大。

  “每个月除去五险外拿到手的就1300元左右吧。”陵水县法院审监庭速录员许莎棋说。这位93年出生的女孩坦言“压力蛮大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聘用制辅助人员希望自己当前的职业能够得到保障。

  孙少蓝是三亚城郊法院刑庭聘用制书记员,从2006年来院实习开始,至今已有10个年头。2016年,孙少蓝已跟随法官办了200多件案子。多年的从业经验让她能时不时为年轻法官指出判决书里的小瑕疵。

  孙少蓝有自己的打算,但她从没有打算离开这家法院。

  据三亚城郊法院副院长冯洁介绍,城郊法院120多名聘用制辅助人员中,每年流失的不到一成。2016年城郊法院500多万元的聘用人员工资已经全部纳入省级预算,相对固定并逐年递增的职业保障水平,使得院里像孙少蓝这样能坚持下来的聘用制辅助人员越来越多。

  职业保障空转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今年10月,和往常一样,海口市美兰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林海收到了当月的工资短信提醒,和以往不同的是,本月的工资较上月有了意外的增长,以至于让他看了又看。

  “后来问了其他人才知道我们的增资改革落实了。当时挺开心的,这下工作起来更有干劲了。”林海说。

  法院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涉及每位干警的切身利益,自海南司改试点以来,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能否落实到位一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记者在上次采访时就曾经提出,法官的待遇、职级问题若长期空转、不能落实,势必会挫伤干警的积极性。

  在长春召开的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结束后,海南省委常委会迅速听取汇报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国庆假期结束后上班第一天,省长刘赐贵主持召开办公会,研究了司改保障措施全面落实方案,促进了保障措施的快速落地。

  海南高院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黄玉梅表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海南高院高度重视,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提前对全省干警情况进行摸底,先后出台《海南省法院法官职务套改工作实施方案》《海南省法官、检察官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办法》《海南省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并于2016年10月完成了对全省1534名法官的职务套改和增资兑现。”

  “法检两院人财物管理统一上划到省里以后,省财政厅积极应对,将之前的行政政法处拆分,分出国防政法处专门负责政法系统的人财物保障。”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包洪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各项保障工作还是比较彻底、规范,保障也逐年提高,2016年上划后财政保障资金就比上年度增加两成。”

  薪酬待遇到位了,如何调动法院干警积极性,又不出现“大锅饭”“一刀切”现象,是解决旧问题之后衍生出来的新问题。

  对此,海南高院审管办主任黄胜春说,“绩效考核”。

  海南法院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工作,是这次工资改革的重大创新和突破。“绩效考核奖金应当具备正向激励作用,注重向一线人员倾斜,奖勤罚懒、奖优罚劣。”黄胜春表示。

  按照海南高院制定的《海南法院人员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办法》,绩效奖金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的基础性绩效考核奖金占到40%,连同干警的工资按月进行发放。另外的60%作为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于次年1月一次性发放。为此,海南高院专门出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采取分类分级的办法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的内容涉及党建工作、廉政建设、作风纪律、工作实绩等。

  “自从出台了考核方案后,我现在每天都起得很早,怕因迟到等小事情而影响到考核成绩。”海口市秀英区法院研究室法官助理薛莹婕说。

  “绩效考核不是为了考核而考核,考核的目的,还是让大家提高自觉意识,提高工作热情,说到底,考核还是为了审判工作服务的。”海口中院政治部主任王心能说道。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海南三级法院的绩效考核都是采用一个标准,然而各个法院间的案件数量差距比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收案多的法院会因结案率等因素承担更多的考核压力。针对此问题,黄胜春表示,海南高院正在研发一款软件,对于法官收结案的数量进行折算。“要最大化的兼顾公平”。黄胜春表示,该软件预计2017年即可投入使用。
责任编辑:周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