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宇峨代表建议落实审判津贴
2007-03-11 19:36:02
     中国法院网讯 (薛勇秀)  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广东省副主委毛宇峨与本网记者聊起了关于落实审判津贴的建议。她建议国家财政部认真落实法官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建设,参照公安警衔津贴的有关规定,尽快落实审判津贴。

  毛宇峨代表说,1995年的法官法就已明确规定“法官享受国家规定的审判津贴、地区津贴、其它津贴以及保险和福利待遇”,但法官法已实施近十余年,审判津贴却仍未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明确指出,“要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继续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政法干警有关津贴,根据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政法干部的工资待遇和津贴标准。”中央领导同志曾多次强调既要从严治警,又要从优待警,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进一步解决好政法各部门的津贴和经费保障等问题,改善政法干警的生活条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对法官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担任法官的条件越来越高、程序越来越严格,法官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而另一方面,法官及其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却相对偏低。这样的现状显然不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不利于法官队伍的稳定和提高。实际上,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高要求与低保障之间的矛盾已经日益突显,成为人民法院人才流失、队伍不稳的主要原因之一。在许多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法官将要甚至已经面临着断档的严重问题,这种现象已经给法院的工作带来了许多实际困难,并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毛宇峨代表认为,应当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建设,保证审判职责的顺利履行。在目前还无法为法官大幅度地提高职级、建立单独的工资序列的情况下,应尽快落实审判津贴。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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