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院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无锡中院成全省中院首家档案工作“省特一级”单位
2007-03-22 10:02:55
     中国法院网讯 (庄亦正 李思红 陈其生)  “既按照统一标准,安全保管,规范管理,又方便了利用,提高了档案工作为审判服务的效率。”3月14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档案管理工作得到了专家评委们的高度评价并顺利通过考评。至此,该院成为江苏省中院首家档案工作达“省特一级”单位。

  自2002年被评为“省一级”档案单位以来,该院提出了争创省档案管理工作最高级别“省特一级”单位的目标。一把手院长亲自抓,要求从基础工作入手,人、财、物全力支持。该院设有3名专职档案员并先后投入资金20余万元,配置专用设备、筹建院史陈列室,2000余卷文书、照片档案进行了数字化处理;收集图书资料目录40余册,对短期行政文书档案进行了鉴定销毁;编印了内容涵盖全面的档案工作文件汇编,配合法院中心工作,编辑了20余种资料。各种档案专用设备齐全,装具容量充足,近600平方米的档案用房,有效空间能满足二十年以上的档案存放余量。

   该院抓住影响档案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关键环节,形成了从院长直到内勤以及院长直到档案员的双重交叉管理与监督网络,建立了由档案室3名专职档案员和全院20名兼职档案员形成的档案管理网络,健全了档案工作的制度体系,把档案工作与各部门岗位目标责任考核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各部门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参与档案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大大活跃了档案组织管理工作,提高了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有效促进了档案管理的网络化水平。

  从2000年起,该院已将所有诉讼案件的核心内容存入计算机中心数据库,从立案、审判流程到结案等信息全部录入电脑,并将文书、照片档案全部进行了电子扫描,与档案管理子系统对接,实现了全文(图)检索和数据自动备份。目前,该院全部档案都已进入了法院综合信息系统联网版,档案的入库登记、查询、借调到销毁全部实现了计算机管理,档案工作实现了实质性的跃升!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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