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四项措施确保人民陪审员参审效果
2007-05-10 13:51:13
     中国法院网讯 (张梅)  2006年以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案件195件,调解率近50%,仅2件被改判发回,改发率为1%,案件质量较高。

  该院通过加强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优势,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四项措施积极调动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的工作积极性。

  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庭审观摩、座谈交流等形式,让人民陪审员熟悉办案的程序、掌握庭审的方法,增强他们的办案自信心。法官们庭前向陪审员通报案情,提供案卷,明确通知陪审员开庭的时间,告诉其需做的准备工作和案件审理中的发言顺序,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提出的与合议庭其他成员不同的意见,特别是案件合理性、社会效果等问题上的意见。开展评优评先活动,通过考核,表彰等形式,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实行人民陪审员经济收入和参审案件挂钩,调动其参加审判的工作积极性。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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