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尔玛公司董事长周阿骊:从“功臣”到囚徒
2007-07-09 09:40: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田浩 崔健民 祁建新
  他原本是一个非常有能力的人,相对于他曾任一把手的企业,他也算得上是一个功臣。但是,在取得成绩后他居功自傲。对于仕途他有太多的追求与“想法”,正是这些“想法”把他从人生和事业的巅峰推上了犯罪道路,并最终从“功臣”沦为囚徒。2007年3月5日,新疆乔尔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阿骊被巴里巴盖垦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消息传出,人们无不为之扼腕叹息:一个有30年工龄、20多年党龄,已近知天命之年的人,何以在功成名就后沦落为腐败分子呢?

  48岁的他,在事业上本该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还可以取得更加骄人的成绩,还可以为百姓做许多事情。然而,现在他却在以被告人的身份接受审判。法庭上,他目光呆滞,脸色苍白,额头上隐隐渗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从“功臣”到囚徒

        ——乔尔玛公司董事长周阿骊的人生轨迹

  不甘心落在他人之后

  他本是一个非常有能力的人,他的三个“不甘心”,使他迅速从一个普通职工成长为一名颇具丰富管理经验的领导干部,完成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1958年5月26日,周阿骊出生在农十师一个普通职工家庭,在那个多子女的年代,周家也不例外地拥有五个孩子,尽管自幼家境并不宽裕,但他不甘心平庸,在他的恳求下父母满足了他求学的愿望。他性格内向,一向沉默寡语,但是和同龄的孩子相比显得成熟老练。他为人聪颖、机灵,因此,在学校读书时颇得老师和同学们的好评。高中语文在学《陈涉世家》这一课时,这个沉默寡言的孩子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的豪言壮语表达了他的心声,从此后,同学们都知道了他有鸿鹄之志。可是誓言归誓言,现实与理想总是有着天壤之别。1977年,周阿骊高中毕业,同年9月被分配到188团专业队工作。他不甘心落他人之后,1984年,由于他出色的表现被调到188团宣教科。为了适应时代发展,1985年通过成人考试,他实现了自己的大学梦,成为石河子农学院的一名大学生。1987年7月,他以优异的成绩学成归来,同年9月他又回到了养育他的这片热土——188团一连当副连长,1987年10月他被团党委任命为188团三连连长并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从此他的干劲更足了。为了表示自己安心基层工作,他在三连一干就是4年。在三连的几年中,他带领职工勤劳致富,由于他经营有方,连队的职工们都得到了实惠。他的聪明才智逐渐得到社会的认可。他不甘心仕途到此止步,1991年8月,他被师党委任命为188团副团长。1994年9月,命运之神再次垂青这位勤奋好学的青年,年仅36岁的周阿骊被师党委任命为188团团长。从他当副连长的那天起,短短的7年时间,他一路绿灯也一路顺风地从一个副连长升到了团长,成为当时农十师屈指可数的少数几个30来岁的团处级干部。

  他在188团当团长的几年里,丰富了人们的菜篮子、米袋子、奶瓶子,以此装满了团场职工的“钱袋子”。应该说,当年的周阿骊是188团改革的先锋。他的“飞鹰计划”仿佛还是昨天的事,当时师电视台和报社还做了专题报道。可是,当他通过自身努力一步一步走上领导岗位,并成为位高权重的团处级领导后,他有些飘飘然了,渐渐地有些把持不住自己了,他忘记了自己为人民服务的理想追求。

  不平衡何以不被重用

  周阿骊当上团长的过程,在他的心里多少有些像从奴隶到将军的发展史!此刻他已沾染上了攀比的习气,久而久之使他在心里产生了三个巨大不平衡,正是这三个不平衡,把他一步步推向了罪恶的深渊……

  周阿骊聪慧过人,凭他以往的经验,他认为在团长这个位置上只要努力工作,在不久的将来应该有更高的升迁,更好的职位在等着他,他的心里充满了希望与憧憬,他仿佛看见了自己在更高一级的职位上呼风唤雨的潇洒,看见了自己在更重要的职位上的志得意满,他觉得天地一片宽阔,前程一片锦绣。然而,命运并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这一次,他在188团团长的位置上一干就是七年,很多比他起步晚的后生都一个个高升了,他的心理产生了巨大的不平衡。2001年4月,周阿骊调到新疆小麦淀粉厂工作,当时的小麦淀粉厂已停产12年之久,濒于破产。他想自己在188团工作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他清楚这种企业短期内是不会有发展和起色的,那么,也就意味着他的仕途大势已去!师里把他放到一个这样的企业工作,说明师里对他失去了往日的器重与信任。想到这些,周阿骊那颗失衡的心有些悲凉,这些问题不时地在他的脑海里像过电影一样一幕幕掠过,使他心里产生了更大的不平衡。但他仍想证明自己。到任后,周阿骊走访了职工家庭,进行了深入的调研。由于工厂停产职工们只能靠每月150元生活补助金艰难度日,面对此情此景,他暗下决心:一定要把企业搞上去,让父老乡亲过上好日子。

  周阿骊到任三个月后,小麦淀粉厂有了历史性的转机,开始了停产12年后的第一次赢利,多年来愁苦不堪的职工们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2002年初,新疆小麦淀粉厂改制,改制后命名为新疆乔尔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周阿骊出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改制后,他准备大展宏图。2004年,乔尔玛公司实施了一个国家农发办支持的小麦深加工项目,国家农发办对项目的国有资产投资做了明确的规定,固定资产总金额270万元,国家农发办无偿投入210万元,贴息贷款840万元,兵团配套资金210万元,十师及其各团入股840万元,银行贷款600万元。在项目实施中,师里要求一是压缩项目规模,二是原由师团入股资金变由乔尔玛公司及个人引资入股,这样一来使本不宽裕的项目资金极度紧张。面对如此困境,他非常迷茫。为了筹措资金,他向师里报告请求借资,但是,师里有师里的难处,对于他的请求师里爱莫能助。这件事在他心里产生了极大的震撼,如果说此前他的心态还属正常的话,那么此刻周阿骊的心根本无法平衡了,他认为师里把他派到乔尔玛公司工作是一种变相的发配,对于师里没有给乔尔玛公司借资的事是师里忘记了他、不支持他,他那颗极度脆弱的心再次失衡。

  不平衡也好,想不通也罢,工作还得照常进行。为使项目保质保量按期投产,周阿骊多方联系,最后靠多年的私人关系在某开发区融资200万元,属于借支款。2004年7月乔尔玛公司与开发区签订了借款合同:大意为企业无偿无息借款2年,两年后还清,到期不还将以银行贷款利息率分期分批连本带利还清,并以乔尔玛公司设备做抵押。合同签订后开发区分两批打款,第一批款于2004年7月打入100万元,同年11月打入100万元。就在刚刚达成借款协议后不久,他那颗失衡的心开始作祟,他想钱是自己出面借来的,与其给公司使用,不如变成自己的股金,而且于己于公司双方都有利,何乐而不为呢?有了这种不可告人的想法和目的后,他开始制造舆论,说上海的妹妹给他借款200万元,即日到账。为了不被人发现,并使这些钱合法化,他先考虑了一个方案,并召开股东大会,先将借款通过奎屯一家公司,然后转账到上海,再从上海打入公司账户。在此期间,周阿骊与陈亚玲(公司财务总监)商议将其中部分资金作为公司干部个人配股款,陈认为风险太大,不如周个人入股。他接受了陈的意见。11月10日,周阿骊指使陈亚玲将100万元借款转入奎屯阿勒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奎阿公司)账户,第二天又通过奎阿公司汇入上海超利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公司),11月15日,由上海公司以周阿骊入股的名义将该款汇入乔尔玛公司。11月10日,两人将另一笔借款100万元转入奎阿公司95万元,当日将87万元汇入上海公司,16日上海公司以周阿骊入股名义转汇乔尔玛公司。11月11日,乔尔玛公司支付奎屯开发区土地出让金5万元;后陈亚玲从奎阿公司提取剩余的8万元现金交给周阿骊,周阿骊认为陈亚玲在这件事上出了力,于是将4.8万元分给陈亚玲作入股款以此作为奖励和酬劳,剩余的3.2万元周个人入股。至此,两人共同挪用公款195万元,其中周阿骊占用190.2万元,陈亚玲占用4.8万元。

  2004年8至10月间,周阿骊急于筹集入股资金,几次与包装袋供货商吴某借款未果,便与吴某协商一致,通过乔尔玛公司与吴某签订供货合同,由周阿骊批准为吴某支付预付款的方式,套取乔尔玛公司现金给周入股。2004年8月25日,经周阿骊批准,依双方购销合同付给吴某20万元;9月3日又付给8.6万元;吴把两次取得的钱交给周阿骊。11月15日再次付给吴某27.4万元,吴又给周11.4万元。二人共套取乔尔玛公司人民币40万元交给周阿骊用于个人入股。

  2002年6至7月间,周阿骊以母亲生病和自己入股为由,向包装袋供货商鲍某提出借钱20余万元,鲍推脱无钱。此后周又几次打电话索要,鲍某清楚周阿骊借钱的目的,更清楚这笔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为了不伤害情面,为了以后合作的方便,也为了不至于损失太多,鲍某权衡利弊后无奈之下于2002年8月1日,从浙江温州将6.5万元现金汇入周阿骊在奎屯市农行营业部开户的借记卡上,周阿骊于当日从该卡支取现金5万元。8月7日,周阿骊将5万元转入中国农业银行阿勒泰兵团支行西北路分理处,当日又将该款支取,同时,还从借记卡上另取1万元使用。该笔款鲍某从未要过,周阿骊也一直未偿还。由于时间过长,二人均忘了具体数额,都误记为5万元。

  2005年1月25日至4月24日,乔尔玛公司分别从伊犁雪龙精淀粉公司(简称雪龙公司)购进淀粉342.375吨。因部分淀粉质量问题,周又“开动脑筋”盘算着从雪龙公司“找”些钱回来。他以淀粉质量问题为由,向雪龙公司提出降价,雪龙公司董事长韩某为及时要回货款,主动表示给周2万元。2005年3月24日,韩某安排司机马某给周阿骊的银行卡打款2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当周阿骊为一次次侥幸得手而庆幸时,被检察机关及时抓获。

  2006年7月9日,周阿骊因挪用公款罪被刑事拘留。

  对不起已迟到的忏悔

  被刑事拘留后,他的悔恨从他给检察机关的交代材料以及写给师党委的信中可见一斑。

  他在给检察机关的交代材料中这样写道:在我刚进看守所的时候,之所以没有好好交代问题,主要是有畏罪心理,怕问题交代得太多了加重对我的处罚。现在我想通了,我知道只有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把问题搞清楚了,才是出路。我一定认罪服法!二是我最怕听到“贪污犯”这个词,无论怎么说,我是受党教育和培养多年的干部,还是有荣辱观念的,因此,“贪污犯”这个词对我的刺激太大了。三是我女儿最恨贪官,我的女儿在学校表现很好,多年来受到学校和老师良好的教育,是一个好学上进、品学兼优的孩子,在她的眼里“贪污犯”是可耻的,我怕遭到女儿的鄙视,所以不敢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

  他在给师党委的信中这样写道:我很后悔自己犯了不该犯的错误,在看守所的这些日子,我度日如年,深深痛悔自己犯下的罪行,不断反省自己放松了思想要求。我是党和国家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是共产党员,但是因为贪婪,我没能抵御住诱惑,今天成为阶下囚,给党和国家、集体以及职工群众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恳求师党委看在我多年为党和人民工作的分上,看在乔尔玛公司即将还贷1050万元的分上,给我一次戴罪立功的机会,让我再为乔尔玛的父老乡亲作一点力所能及的贡献。请求师党委看在我年近50的分上,给我一次悔罪的机会,我一定把企业经营得更好。

  回首往事,我深感痛悔。我对不起党和国家的培养,人民的信任,对不起家庭和父母,更对不起的是年幼的孩子,在她最需要父爱需要教育的时候,因为我的错误离开了她。现在说什么都为时已晚,我甘愿接受法律的制裁,如果可以重新做人,回到社会,我一定用后半生来弥补过失,教育他人……孩子是无辜的,她尚且年幼,正是需要照顾的时候,我多么希望自己的罪孽不要影响到他;父母是最可怜的,我深知此事对父母的沉重打击,希望父母能够承受不孝儿给他们带来的苦难,等我新生回归社会的那天,再来孝敬他们。

  2007年2月11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巴里巴盖垦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周阿骊、陈亚玲挪用公款、受贿案,法庭上人头攒动,座无虚席。

  法庭上,周阿骊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休庭时,记者采访了周阿骊。

  “周阿骊,你是公司董事长,挪用公款以及受贿你不知道是违法的吗?”

  “知道。”

  “为什么还明知故犯?”

  “是贪婪害了我!”

  “你后悔吗?”

  “我后悔,悔恨得肠子都快要青了。”

  当记者问及陈亚玲是否为自己的行为后悔时,她与周阿骊的回答几乎一致得如同出一辙,他们都后悔万分。

  ……

  复庭后,法警押解周阿骊进入法庭,他看见了混杂在人群中的妻子和女儿。半年来,日思夜想的亲人就在眼前,但却不能说话,他突然失声痛哭,嘴里不住地说:半年没见到女儿了,她高了、胖了,也长大了。大颗的泪珠从他的眼中滚落出来,一颗、两颗,最后变成了断线的珠子。

  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周阿骊表示深深痛悔,说到伤心处,周阿骊在法庭上泣不成声!

  旁听席上,许多老职工无不为之惋惜。在他们看来,周阿骊是个有能力的领导,在今后的人生中是完全可以有一番作为的。然而,由于不廉洁行为导致了他身陷囹圄,也使企业陷入困境遭受巨大损失。这是周阿骊的人生悲剧,也是企业和职工的不幸,是大家所不愿意看到的。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阿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挪用公款230.2万元,受贿8.5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依法作出了判决。

  记者在查阅他的卷宗时,看到了他的多份交代材料,这些材料的字里行间,不乏周阿骊的真情实感,在他即将收监执行的时候,他说:“思想道德的防线一旦打开,贪欲的膨胀犹如浊流奔涌,一发而不可收拾。正是这些给我带来快乐的金钱使我失去了人生最宝贵的东西,付出了沉重代价!”

  每个人都有欲望,良好的欲望能催人奋进,创造骄人的业绩;丑恶的欲望却会扭曲人的灵魂,把人带向罪恶的深渊。本文的被告人,本是很有作为的国家干部,可是在金钱的诱惑下,肆意放纵欲望,挪用公款几乎达到了疯狂的地步。正如伊索寓言所说,不少人由于贪婪,想得到更多的东西,结果连现在拥有的也失掉了。周阿骊作茧自缚,沦为罪犯的事实再一次证明了一个道理:谁不遏制非分的欲望,谁就将自毁前程。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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