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挠执行伤法官 村妇被判一年刑
2007-08-22 15:52:18
     中国法院网讯 (郭文政 李金波 李立峰)  为了抗拒执行,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关庄村的一名村妇竟然咬伤了前去执行的法官。8月21日,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该村妇金某有期徒刑1年。

  今年5月8日17时许,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时,执行法官依法出示了工作证及法律手续并说明来由,说明需带被执行人闫某到法院说明情况,遭到闫某之妻金某的无理阻挠。金某煽动家人和群众,无理取闹,并用其身体强行阻拦法院车辆行驶。

  在执行法官对金凤枝进行劝解过程中,金某开始撕扯执行法官的衣领,并趁法官不备将其大腿咬伤,致使法院此次依法执行的职务活动严重受阻。后经鉴定,执行法官右股部受轻微伤。后金某被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在开庭审理过程中,金某对上述事实没有异议。

  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金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金某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系初犯,可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后,该院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自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重拳频出,对于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理阻挠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依法予以严惩,对恶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截止8月20日,该院实施司法拘留10人,刑事拘留2人,判刑1人,2006年以前积案执结率为96% ,2007年新收执行案件执结率为92 %,各项结案指标均居全市第一,提前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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