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8名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受表彰
2007-09-29 15:32:30
云南省委、省人大、省政协领导为“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颁奖
     中国法院网讯 (茶莹 赵赢)  9月28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隆重表彰大会,来自云南全省各地在基层辛勤工作的28名优秀陪审员受到荣誉表彰。

  云南全省129个基层人民法院首批选任的1529名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包括了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农民、农民工等,社会基础广泛,政治思想可靠,道德品质优秀。通过法院组织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云南高院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关于保障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的实施意见》等举措,使全省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工作经费得以保障,为人民陪审员开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从2005年5月1日人民陪审员首次上岗履行职务至2007年7月底,云南全省人民陪审员参与评审案件15311件,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在审判、调解和申诉信访工作中的作用。两年来,云南全省法院有100余件案件因陪审员与合议庭法官意见有分歧而提交审委会讨论,其中人民陪审员意见被支持采纳的占20%,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诉讼调解、审判监督、联系群众等工作中真正发挥了“审判员”、“调解员”、“监督员”、“宣传员”、“咨询员”的作用。

  云南省委政法委、省人大、省政协等部门领导出席了今天的表彰大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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