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陪审员石灿瑜 半日陪审二件案
2007-10-10 16:56:32
     中国法院网讯 (黄佳葭)  8月8日上午,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河池人民法庭连续公开开庭审理了2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然而参加合议庭的成员并非全是审判人员,而是多了一位“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审员石灿瑜。

  近年来,金城江区法院不断有法官退休、调离或辞职,审判人员紧缺,不少业务庭都难以配齐足够组成合议庭的法官,于是人民陪审员成为不可缺少的审判力量。由于法院高度重视对人民陪审员的使用,积极为人民陪审员提供培训和参加案件审理的机会,主动了解他们的情况,并尽可能地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使广大陪审员能够认真履行其职责,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每一个案件。石灿瑜就是一名热爱审判事业、对工作高度负责人民陪审员。仅7月份以来,他就两次应邀参加案件的审理。每次合议,他都没有随意附和他人的意见,而能够对每个细小的问题都具体阐明自己观点,对一时拿不准的问题,他也能够提出来向法官请教。

  人民陪审员的参与,不但有效的缓解了法庭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而且人民陪审员长期的基层工作经验和与群众的感情基础,也能够使案件的调解结案率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明显增强。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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