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全面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体系
充分发挥审判管理“指挥棒”效应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治良
2010-08-13 09:14: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审判管理在整个法院管理中具有主导性的地位,是法院管理的重中之重。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提出“建立符合审判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审判管理机制”后,审判管理工作才愈来愈受到重视,并被置于司法改革的显要位置。

  经过十余年的改革和发展,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日益呈现出新的气象,各地法院紧紧抓住审判工作的关键重点部位,强化对审判权和执行权运行的制约监督,从影响案件质量和效率的不同环节入手,加强和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审判管理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以海南高院为例,目前基本上形成了以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简称审务办)为主管部门,以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考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四大制度为主,审判公开制度、案例指导制度、审判委员会监督指导制度以及中基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和人民法庭速立速裁速执制度为辅的审判管理体系。主要做法为:

  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海南高院在实施中将审限的中止、扣除、延长和届期作为重点监督环节,审限过半发催办函、审限不足1个月发督办卡。同时,审务办对立案庭每月报来的执行审判流程管理的情况进行分析,并以季度为期限,对各审判庭和每名法官的审判效率进行排名通报。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海南高院于2008年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暂行办法》及《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由审务办组织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及资深法官,对上月审结案件进行评查,评查比例不少于审结案件数的30%,评查结果一季度一通报,并计入法官绩效档案。

  推行审判业绩考核。制定了《审判(执行)业绩考评管理规定》,建立三级法院的法官考评委员会,按季进行法官审判业绩考核。

  细化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标准。海南高院在研究违法审判的定性、主客观原因和责任的基础上,制定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实施办法》,量化了责任标准,增强了可操作性,即将开始试行。

  落实审判公开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裁判文书公开、裁判理由释明、再审立案公开听证和办案进度公开查询等制度,进一步拓宽了司法公开的渠道,扩大了司法公开的范围。

  出台《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规定》和《人民法庭速裁速调办法》,规范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机制,大胆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方式,快速化解纠纷。

  加强审判业务指导。出台了海南法院《精品案例选(一)》,《优秀法律文书选(一)》,初步建立起了我省自己的案例指导制度。

  形成上述审判管理体系后,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一是初步形成了对整个审判流程的管理和各审判环节的监督、控制。二是杜绝了超审限案件,延长审限案件大幅减少,缩短了审理周期。三是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四是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五是初步形成了对审判权的分权制衡,强化了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六是为领导对审判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了及时可靠的依据。

  审判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

  机构不明确。尽管目前已有部分法院成立了“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作为负责审判管理的专门机构,但是仍有一些法院没有设置这样的机构。由于缺乏专门机构,这些法院只能将属于审判管理业务范围的事项交由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或监察室分头处理,造成了多个部门分散管理的局面。

  管理不到位。由于机构不明确、工作机制未理顺,当前法院审判管理普遍存在工作延伸不到位的问题,事后监督管理的多,事前、事中介入管理的少。

  制度不健全。有关审判管理的规章制度虽已初步建立,但分类科学、内容全面、操作明确的制度体系尚未形成。大多是对某类管理事项的个别规定或者汇编,没有经过系统的分类与整合,有的缺乏配套,有的交叉重合。

  效能未充分发挥。很多法官包括院领导、庭领导对审判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审判管理重视不够,流于形式;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与各审判业务庭、监察室、政治部、研究室等部门间彼此协调、配合、衔接不够;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与司法统计系统没有并轨,难以为审判工作决策提供全面的信息。

  构建全面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体系

  科学的审判管理,是保障、促进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强大推力。必须在总结现有审判管理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构建全面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体系,以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指挥棒”效应。

  明确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的职能。为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应明确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的职能为:监督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管理;审判态势分析;案例指导制度的建立和推行;精品案件、优秀法律文书和办案能手的组织评选;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提供服务和进行管理。

  建立以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为牵头的业务综合管理考核体系。应当做好审务办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衔接工作,建立以审务办为牵头,各审判业务庭(局)、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研究室相配合的业务综合管理考核体系。

  健全各项审判管理制度。一是健全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完善节点控制,进一步优化审判流程管理制度,重点对中止审理、审限延长、评估鉴定等案件加强跟踪管理;对立案、开庭、合议、起草判决、送达、归档、移送等环节进一步明确期限,加快案件周转速度。二是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案件评查应当坚持纠偏与维护裁判稳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并完善与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衔接机制,利于评查结果的充分运用。三是完善审判绩效考评体系。

  完善审判管理技术软件。一是要推行上下级法院版本统一的审判管理软件。二是要研发统一的指标体系自动生成软件。三是加大审判流程管理中各项指标数据的源头管理力度。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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