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执行法官送款上门
2011-11-11 15:07:15
法官到当事人家里送执行款
     中国法院网讯 (裴峰 李超)  2011年11月11日,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来到身患残疾的当事人李可才家里,将案款30950元亲自送到李可才手里。

  在全国开展的“反规避执行”活动期间,辉县市法院坚持“三个至上”原则,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执行方法,切实改变影响执行秩序和效果的现状,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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