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中院召开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动员大会
2011-12-22 09:20:39 | 来源:中国新闻网
银川中院召开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动员大会
  12月13 日下午,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动员大会。会上,杨晓红副院长传达学习了《自治区高院关于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实施方案》;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叶新平传达学习了《银川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银川市中级法院关于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实施方案》。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彦宁在动员大会上作了讲话,他强调指出,自治区党委在全区各级国家机关和广大干部群众中开展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旨在围绕建设和谐富裕的新宁夏,不断创新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为进一步实现宁夏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精神动力和行政保障。自治区高院和银川市委、市政府对开展此项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干警要树立“人人是环境、事事是环境、案案是环境”的司法理念,紧紧围绕党委的工作大局,把进一步开展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作为推动法院自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谋划和落实法院工作。刘院长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就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充分认识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性。人民法院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就是要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这是关乎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确保廉洁司法的必然要求。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正确把握法院工作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分析审判队伍思想作风和整体素质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开展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的活动为契机,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狠抓法院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要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司法廉洁教育,特别要以反面典型案例,切实教育广大干警树立廉洁司法意识。要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提高我市法院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全市两级法院要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培育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意识。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商事审判、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运用审判手段促进统一、开放、公平的市场秩序的建立,全力引导、规范、保障市场机制有序运行。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促进经济和人居环境安全,为打造“诚信银川”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是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人民法院的司法作风关乎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感受。全市法院要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法院干警在执法办案中所表现出来的不良思想、不规范的言行、不佳的形象,切实教育干警提高认识、规范言行、节制业外活动,真正树立人民法官清廉、公正、为民的良好形象。要力戒“五种风气”,即宗旨观念淡薄的冷漠之风、大局意识不强的狭隘之风、工作不思进取的平庸之风、纪律松弛涣散的散漫之风、廉洁自律不过硬的奢靡之风,不断提高法院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司法作风建设中来,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和创建“两宜”城市营造公平正义、为民司法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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