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优秀律师成为法官检察官的摇篮”
2012-03-07 09:54: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屠少萌
  提案名称:《关于建立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制度的提案》

  提案人: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原会长 于宁

  3月5日下午,记者在铁道大厦见到了全国律师协会原会长于宁,虽然刚刚在去年底卸下律协会长的重任,但话题一开,记者仍然深深感受到这位老会长依然心系着律师队伍的成长。

  正是这种出于对律师成长的关切,于宁在去年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建立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制度的提案》。于宁建议,可以将有丰富执业经验的优秀律师作为法官、检察官的后备资源,经过合理的选拔程序就可以成为法官、检察官。

  于宁告诉记者,这一提案有四个方面的现实考虑:一是法院系统目前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审判人员不足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建立起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之间的职业流动机制有助于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这有利于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三是我国律师队伍本身已有20多万人,他们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经过了严格的考试,经受了市场环境下的职业锻炼,他们有很强的规则意识,具有比较广泛的代表性,又了解社情民意。说着,于宁又专门在手机上下载了2010年公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指着告诉记者,国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种所有制组织中的人才,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开发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发展规划”,他说:“这样一支律师队伍理应成为国家人才的后备资源。”

  “最高人民法院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和努力!”于宁说。当记者提到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99年、2000年、2005年、2006年先后进行过几次尝试,但实际效果不很理想时,于宁也有着清醒的认识:“这跟法官待遇低,岗位行政化导致职级待遇跟公务员捆绑都有关系。”

  经过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各方的努力,如今已初步建立起了法律职业间的交流制度,但显然,要真正实现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之间的自由流动,还有赖于现行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让优秀律师成为法官、检察官的摇篮,于宁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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