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村访户摸情况 七年执行积案终化解
2012-04-11 15:16: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资兴频道 | 作者:李德才 瞿德雄
  经历了多次进村入户走访,联合乡、村干部共同作当事人的工作,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近日终化解一起七年邻里纠纷执行积案。

  申请人李甲与被执行人李乙系同村村民,两人因土地使用权之争产生矛盾。2003年5月10日上午9时许,被执行人李乙见申请人李甲在本组的水井边洗衣服,就走到申请人身边对申请人进行了辱骂,继而引发双方争吵。在争吵中,被执行人冲到申请人面前将申请人推落水井,并拾起一根捶衣棒朝落在水晶里的申请人头部打了一棒,致使申请人当即头破血流。事后申请人向被执行人索赔未果,申请人便将被执行人诉诸法院,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赔偿申请人医疗费、误工费共计824.6元,诉讼费50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遂于2004年5月25日向资兴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针对本案具体情况,资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进行入村走访摸情况,但因被执行人李乙家境十分困难,确无履行能力,致使该案一直未能执行到位。2011年5月11日,资兴市法院执行干警再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及两家本是同村同姓邻里关系,联合其所在的乡、村干部,对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耐心细致做协调和解工作,通过协调,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付500元或划三棵橘子树给他,该案结案,被执行人同意划三棵橘子树给申请人,其条件是摘完橘子后再把橘子树移交给申请人,申请人表示同意。根据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意思,法院干警制作了和解协议书,并到果园摘完了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都认可的三棵橘子树,而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皆在和解协议上签字。

  时过近一年,在今年春节后,被执行人又反悔不同意将三棵橘子树划给申请人。情况反映到资兴市法院,日前,资兴市法院执行干警再次来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所在村,在乡、村干部的配合下,对被执行人反复讲解下,被执行人李乙支付了该案兑现款,困扰申请人多年的心结终于解开。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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