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法院多措并举 执行难案现生机
2012-04-16 15:19:04
     中国法院网讯 (曹茂玖 李大彬)  4月12日,申请人高清、凌平夫妇与被执行人邓秀、程涛夫妇最终达成了以物抵债协议,一件由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移送执行局执行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圆满执结。案件承办法官李大彬如释重负,一件执行难案终于顺利结案。

  程涛与邓秀结婚后,入赘到郧西县城关镇东营村岳父邓开潮家共同生活。2009年8月邓开潮拆旧建新,2010年10月22日邓秀夫妇以24.5万元价格将登记在她们名下的一套住房卖给高清夫妇,高清夫妇先行支付购房款15万,后邓秀、程涛见房价飙升,提出反悔不同意交房。2011年8月14日高清夫妇向郧西县法院城关法庭起诉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损失。审理中,邓秀夫妇明知无理,送达时故意吵骂、态度蛮横,拒不到庭。同年11月3日缺席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立即返还购房款15万元,赔偿利息损失9834.4元。

  判决生效后,高清夫妇于2011年12月22日申请强制执行。鉴于邓秀夫妇在诉讼过程中的蛮横态度,城关法庭请示分管院长,将案件提级由执行局执行,并将案件指派副局长李大彬执行。

  执行中得知,程涛长期在外不顾家、其收入自行挥霍,未贴补家用,夫妻关系极度紧张。邓秀个人及夫妻共有房产各一套均由程涛用于本县信用社抵押贷款20万元,邓开潮将抵押房停水停电。查询邓秀、程涛银行无存款,针对本案被执行人复杂家庭关系,当事各方只顾自己利益,互相推诿,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分别对被执行人邓秀、程涛予以拘留。

  承办法官并未一拘了之,而在思索结案的最佳方案。迅速展开和解工作,防止执行出现僵局,多次提审两人,征求申请方、案外人邓开潮意见,房价已经回落,申请方尚未买房,被执行人也有出卖意愿,按原合同价格达成协议,邓开潮同意恢复供水供电。可该房证件还在信用社抵押贷款,承办人又马不停蹄,动员申请人将余欠购房款交到法院,邓秀、程涛凑齐余欠贷款同时交到法院,及时与信用社沟通,解除抵押。在承办人耐心疏导、协调下,最终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各方均已按协议履行完毕,且对本案执行均表示满意,一件看似难已执结的案件,在承办人多措并举、能动执行下,实现案结事了。(以上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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