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法院“一案一查”打造裁判文书精品工程
2012-04-24 14:41: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邓渝
  2011年来,重庆市开县人民法院立足于打造“案件精品工程”,实施案件一案一查,改判重审案件重点评查,全院上下形成了人人讲质量,案案求精品的工作氛围,法律文书质量明显提升。今年4月,在对1000篇裁判文书的评查中,仅6篇文书略有瑕疵,差错率降至0.6%,其中精品率达到97.3%。

               完善制度重责任

  开县法院着眼于法律文书的薄弱点,于2011年10月出台了《司法案件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法律文书出错的形式,内容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明确扣分数量,落实人员责任和奖惩措施。今年初,根据《重庆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的要求,又出台了贯彻执行该办法的具体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了案件质量评查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评查主体、评查的范围和方法、评查标准、评查程序、案件差错责任的认定与承担、评查结果运用等内容。

              评查内容分层次

  对法律文书,一查错字、别字、漏字、赘字、病句、错句,此类瑕疵为裁判文书出错的高频病症,要求重点检查,严格对待,不因错小而不查;二查当事人名称、法律引用、文书结构、事实叙述等错误;三查印章落款格式;四查多判漏判,重点检查刑期计算错误,诉讼请求、诉讼费用等,此类错误反映办案人员工作态度,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文书校对走流程

  审判人员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实现裁判文书一校,利用上海交大慧谷公司裁判文书辅助生成系统、Microsoft Word系统进行生成并校对,文书初稿制作效率大为提高;合议庭成员、庭长进行二校,通过审判流程系统在网上进行校对;书记员进行打印后三校,每一流程严格要求并签名落实责任;督查办进行评查四校,对已经生成的法律文书做最后的抽查验收,并将校对结果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做到呼声与回应两相完美结合。

              按时通报细分析

  业务庭每月通过庭务会自查并通报裁判文书自查情况,并要求撰写自查报告。督查办每季度将扫描上传的裁判文书进行网上抽查,并将抽查的情况从文字语法、文书样式、技术规范、文书说理、事实认定、援引法律条文、文书错漏等方面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指正,对于评查结果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对于常见错误加以公布分析,以期共勉。法院每半年举行一次裁判文书质量大评查,着重通报裁判文书的初查情况和整改情况,评比优秀裁判文书。

             严格奖惩不徇私

  开县法院落实通报制度、加大奖惩力度,强化裁判文书细节管理,维护司法文书权威形象。将历次抽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对评选出的优秀裁判文书进行物质奖励,并对审判人员在评优评先中做加分处理,在职务晋升中做优先考虑。对检查出的文字类瑕疵要求承办人及时纠正;对检查出的法律引用、多判漏判等错误要求责任人书面检讨,严重者院长诫勉谈话。

             事前评查效果佳

  过去,开县法院法律文书评查在宣判后进行,这种评查方式虽然也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案件已经宣判,法律文书已经发送当事人,发现了差错只能事后弥补,造成的不良影响却无法挽回。如今,通过判前评查,及时纠正了法律文书中的各种错误,法律文书质量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杜绝了裁判文书带错出门。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