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刑庭法官一个电话化解一起自诉案
2012-05-02 10:44:43
     中国法院网讯 (覃玉奇)  近日,自诉人吴金桥从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赵文英手里领得8700元赔偿款时,充满感激的说:“真没想到一个电话就帮我追回了两年前的赔款!法官值得咱老百姓信赖啊!”

  吴金桥与吴金龙、吴金榜兄弟俩是隔邻隔壁的乡亲,又是同族的叔伯兄弟。2010年3月22日,吴金桥与吴金龙、吴金榜的父亲吴纪元因琐事发生争执,吴纪元一气之下告知了两儿子,在外打工的吴金龙、吴金榜兄弟俩听见父亲被人欺负便邀集一些人赶回老家,持刀将吴金桥砍伤,致吴金桥头皮多处挫裂伤、颅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吴金桥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29天,花医疗费用两万多元。吴金桥的伤情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并被评定为九级伤残。同年7月13日,经中湖派出所及基层组织调解,吴金龙、吴金榜赔偿吴金桥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共计23700元。协议达成后,吴金龙、吴金榜兄弟俩支付15000元后,余下8700元一直拖着不付。

  4月9日,该院受案后,被告人吴金龙、吴金榜就一直外出务工,无法联系,无法就地开庭审理。

  刑庭庭长赵文英通过走访,从被告人一远房亲戚那里得知被告人吴金龙最新的一个电话号码,就试着拨了过去,电话通了,赵文英在电话里通知吴金龙按时到庭应诉,并告之了相关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以及不来应诉的法律后果。电话另一头的吴金龙深知致人轻伤的法律后果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沉思片刻后怯生生地问道:“我在江西赣州打工,吴金桥的经济损失我愿意赔偿,暂时没有钱,我尽快借钱,一借到钱就回来赔,可不可以帮我调解一下?”,赵文英回答“只有你有诚意,当然可以组织庭前调解!”。吴金龙当即承诺了回来应诉的时间。

  吴金龙按时来到法院,当庭向被害人吴金桥承认了自己的鲁莽和错误,请求原谅,并表示愿意赔偿吴金桥的全部经济损失;吴金桥对吴金龙、吴金榜表示了谅解,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处理。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如下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协议:1、吴金桥自愿放弃对吴金龙、吴金榜的指控;2、吴金龙、吴金榜赔偿吴金桥医疗费、伤残补助费、误工费、鉴定费等共23 700元,已付15000元,余下8700元当场付清。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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