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法官地头劝解执回案款3万元
2012-07-06 14:28:57
7月3日,被执行人郭某将30350元案款亲自交到了奇台垦区法院执行法官手中
     中国法院网讯 (武玲)  7月3日,被执行人郭某将30350元案款亲自交到了新疆兵团奇台垦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使一起刚申请三天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申请人梁某激动地称赞到“法官办案效率真高,这么快就为我拿回了钱,让我心里觉得很温暖。”

  2011年11月,被告郭某因收购原告梁某无壳南瓜子,拖欠货款3万余元。案件起诉后,法院判决郭某于2012年6月10前给付梁某全部货款。眼看还款的日子已经过了,梁某家里急等着用钱,郭某却一直没有履行支付义务。梁某不得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案后,迅速出动,在地头上找到了正在给庄稼浇水的郭某,经苦口婆心的劝导,说明梁某家里的困难和逾期不付的法律后果,说的郭某心服口服,当即承诺主动履行所有给付义务。

  第二天大清早,郭某便带着现金来到了奇台垦区法院执行庭,将案款全部交纳。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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