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执行法官耐心调解化解四连环案
2012-08-07 14:15:28
     中国法院网讯 (潘智慧)  日前,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耐心调解,在成功执结两案的同时使另外两案息诉。四案的成功化解,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有效节省了诉讼资源。执行法官高效、为民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许和一致好评。

  2004年7月,李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后因感情破裂,双方于2008年6月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约定:双方无共同债务;两年之内男方归还女方国家补偿款23800元整,归还期限2009年年底前归还一半,2010年年底前全部归还。2009年年底,李某多次向王某催要,但王某没有按离婚协议支付第一笔款项。2010年7月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支付其第一笔补偿款11900元。2010年9月,法院判决王某支付李某国家补偿款11900元。2012年4月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2006年3月,李某与王某因建房缺钱向李某姑姑李某良借款一万元,约定利息为月息一分二,并承诺于2008年12月底还清本息。后直至李某与王某离婚,借款都未归还。2010年6月李某良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偿还借款本息,后法院依法追加李某为被告。2010年8月,法院判决李某、王某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双方无共同债务不能对抗债权人,由王某、李某共同偿还李某良10000余元本息。2012年5月,李某良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未将侄女李某列为被执行人。

  2012年6月李某就另一笔国家补偿款11900元起诉王某。

  此外,因李某及李某姑姑李某良均向法院起诉王某并申请执行,王某父亲王某亮于2012年7月也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与王某偿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建房缺钱而向其所借30000元本金及利息。

  案件执行牵一发而动全身。李某与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及李某良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立案执行后,李某及李某良要求法院立刻查封、拍卖王某所有的一辆吉利牌轿车,而王某及其家人则要求法院暂不拍卖王某的轿车,并希望法院待王某父亲王某亮诉李某、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审结后再执行。两个家族为此还引发暴力冲突并惊动警方,双方对抗极其激烈。

  执行法官仔细分析案情后认为:如果简单地拍卖王某轿车而执行结案,则王某及其家人对执行工作一定会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双方矛盾也会更加尖锐;而且李某就第二笔补偿款、王某父亲王某亮就30000元借款本息都已经分别起诉,两家还将面临旷日持久的诉讼;即使王某父亲王某亮诉李某、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并申请执行,因几起案件系不同法律关系,且案件当事人不尽相同,债务并不能相互抵销,除非能够调解结案,案件最终还是需要法院执行。这样既浪费司法资源,也不利于家庭、社会的稳定。

  为早日解决矛盾、平息事端,执行法官决定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争取四案同结。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释法明理,晓以利弊,从财力和精力、从有利生产和双方再婚后家庭稳定的角度上进行劝导,希望双方以和为贵,理智处理矛盾。经过执行法官两天的耐心调解,李某、王某及王某父亲王某亮三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一、李某自愿放弃要求王某归还23800元国家补偿款,并就已申请执行的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撤回申请;二、王某父亲王某亮自愿放弃要求李某、王某偿还30000元借款本金及利息;三、李某起诉王某的另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王某父亲王某亮起诉李某、王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分别在签订和解协议的次日撤回起诉。此外,李某良与李某、王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也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李某、王某各自在签订协议当天偿还李某姑姑李某良7000元,余款1638元李某良自愿放弃。该案也在签订协议当天履行完毕。

  至此,四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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