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法官“四个角色”诠释司法为民
2012-08-08 16:10: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怀化频道 | 作者:陆虹 马涓涓
  近年来,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力当好“服务员”、“调解员”等四个角色,不断贴近群众、服务民生,为维护社会和谐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来,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73起,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00余人次,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2万余元,深入到乡镇村组、田间地头巡回办案31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坚定信念,当好为民执法的“服务员”。该院要求干警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意识,在审判执法中始终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断强化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对涉及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群体性诉讼纠纷等案件,开辟有效“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快结,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此外,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加大法律宣传及巡回办案力度,定期深入偏远乡村办理案件、化纷止争,开展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以身作则,当好秉公执法的“监督员”。为了不断改进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该院制定并完善了严格的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等,努力建立起一套“不愿为”、“不敢为”的和“不能为”的内部监督防范机制。进一步深化纪律教育,用纪律架起干警拒腐防变的“高压线”,同时,鼓励干警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自评,清正廉洁、秉公执法,进行有效的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审判、执行人员办案规范化的监督工作,并积极邀请人大、政协等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以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廉洁性。

  以人为本,当好化解矛盾的“调解员”。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该院加强对当事人的诉前指导,建议当事人采取诉调对接方式解决纠纷,防止其盲目诉讼,切实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诉讼资源。同时,充分发挥巡回法庭、送法下乡等贴近街道社区、贴近群众的特点,第一时间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为群众解惑答疑,方便快捷地调解纠纷,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该院还结合当地的地域特点、乡土民情、文化背景,积极探索高效调解方式,巧打“情、理、法”组合拳,采取多元化手段化解矛盾,促进服判息诉罢访、案结事了人和,维护侗乡和谐。

  伸张正义,当好维护和谐的“警卫员”。今年以来,该院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创先争优等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对干警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加强能力训练,进一步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提高干警的审判执行能力、处突能力、快速反应能力,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民伸张正义,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当好维护侗乡和谐稳定的忠诚卫士,努力实现法院工作的新提升、新突破、新改善、新发展。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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