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兼顾 科学发展 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2012-08-24 14:17: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院长 于伟东
  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而作为基层法院,如何统筹兼顾,找准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与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之间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本人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与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

  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应当与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迎接十八大、保持纯洁性”、“三解三促”、“政法干部大接访”以及“四大排查”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大学习、大讨论、大走访、大接访”等“十大活动”,提升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水平,促使他们更加自觉主动地深入到城乡社区、村居农户进行调查走访,采取面对面与群众交流的方式,倾听群众呼声,化解群众信访案件,全力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二、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与推进审执中心工作相结合

  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是法院的重大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我们必须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彰显人民法院服务大局额、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作为基层法院,应该积极探索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与执法办案相互促进的途径,努力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我们要把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结合,深刻把握惩治预防犯罪和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之间的关系,全力保障社会安定;要把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与强化诉讼调解相结合,构建多元化纠纷化解新机制,妥善调处人民内部的矛盾纠纷;要把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与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相结合,既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要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执法,促进“官民和谐”;要把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与破解执行难题相结合,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坚持推行阳光执行、和谐执行,坚决打击反规避执行行为,努力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把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与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相结合,大力推行巡回审判、上门立案、就地办案等便民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增强司法公开透明度,妥善审理民生类案件,全力维护群众利益,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

  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与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相结合

  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不动摇,确立审判就是服务的大局意识,服务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经常性深入调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制定出台符合地方经济发展的新举措,打击危害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净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司法新需求。要严格落实广大干警参与管理社会事务、做好群众工作、协调社会各方的责任,扎实组织好干警到村(居、社区)任职工作,积极争当社情民意的信息员、为民服务的勤务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心理调适的疏导员、社会风险的消防员,在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主体作用,为地方科学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相结合

  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进一步加强司法廉洁和司法理念教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提高党组织的纪律作风建设水平。要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预防腐败机制、纠风长效机制、惩治腐败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推行审务督查,完善廉政监察员、特邀监督员、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干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干警廉政档案等制度。严格坚持“从优待警”和“从严治警”的方针,在努力落实好从优待警各项政策的同时,坚决按照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措施的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司法活动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建立公开透明的群众评议机制,继续大力开展“法院开放日”、“人大代表听庭”等活动,密切关注司法的社会评价,坚决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公正、不文明问题,着力解决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之间的反差。

  今后,阜宁法院全院干警将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良好的工作作风,统筹兼顾,认真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推动法院各项科学发展,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树立和维护法院干警在社会上、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司法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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