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法院“五个结合”提升“两评查”实效
2012-12-28 14:32: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任娟
  2012年,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开展庭审评查38次,“挑”出庭审着装、用语不规范、文书格式不规范、错别字等32个细节问题,并全部限期整改到位。

  一是与审判监督结合起来。全面评查法官案件庭审的规范性和判决书的质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共评查案件114件,评查裁判文书280多份,发出审判质效督查通报18期,提出整改意见22条。

  二是与司法公开结合起来。通过庭审直播形式,扩大司法公开的受众范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旁听庭审,将庭审活动面向社会,上半年工作人大代表满意率达96%。加强和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和合议工作。1至11月,一审案件陪审率95.8%,同比上升9.8%。

  三是与审务督察相结合。明确审务督察组成员监督职责,要求按对法官在审判纪律、司法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评查。共以电话、通知的形式督察了14次,到法庭实地督察了8次;采取不打招呼方式现场听庭评查10次,对存在开庭不准时、着装不规范等现象的2名审判人员通报批评。

  四是与业务培训相结合。以青年法官、新任法官为重点评查对象,将全院58名一线法官全部纳入评查范围。对庭审活动和判决文书梳理分析,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普遍性问题,总结成功经验,形成书面文件下发指导。实行“以会代训”方式,对32名人民陪审员进行轮训,提高陪审水平。

  五是与岗位目标考核机制相结合。科学设计评查指标,修订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法律文书审签暂行办法》、《案件定案规则》,把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结果计入法官业绩档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共评出优秀裁判文书6份、优秀庭审能手6名。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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