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开精品庭 写精品文书 办精品案
——陕西法院“两评查”活动纪实
2013-01-27 10:00: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云峰 朱柏霏
  法官在法庭上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至关重要的,在“两评查”活动中,陕西法院通过自查、互查、重点查、重点评,查出瑕疵,毫不留情,马上整改,收到良好效果。

  开精品庭:提高驾驭能力,有理说在法庭上

  “大家不要挤,一个一个进,被害人家属、亲属坐这边,被告人家属、亲属坐那边,前来旁听的群众坐中间……”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值庭法警在开庭前在旁听席进行引导。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前来旁听的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和旁听群众还要分开坐吗?话,还要从2008年7月17日一次庭审说起。

  那天上午8时50分,西安中院刑事审判大法庭早已坐满了人。9时许,突然有旁听群众大喊:“打、往死里打,打死省得法院枪毙……”原来是受害人家属围着要打被告人。在法官和法警的制止下,被告人总算没有受伤。

  据西安中院刑一庭庭长常青介绍,按规定,旁听人冲击法庭、伤害被告人等行为,已构成严重干扰了法庭秩序,严重影响了法院审理活动,应负刑事责任。但这些人都是受害人家属或亲属,他们在庭审前围打被告人,如果把他们处理了,社会效果不好。

  常青接着对记者说,刑一庭针对被害人家属殴打被告人的事件,专门研究了规范庭审细节,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庭审规则进行。这只是该院在“两评查”活动中的一个细节。

  该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两评查”活动要求,每个案件都要开庭,都要讲评,庭长、副庭长都要参加,要求审判长把每个庭都要开成精品庭,要有驾驭庭审的能力,让被告人有理说在庭上,避免被害人家属的误解。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王立对记者说,通过“两评查”活动中的庭审观摩,我感到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强了。

  写精品文书:提高说理能力,论理写进文书里

  “我把判决书退给你们,这个判决书不是我的,我不要……”这是发生在渭南市一个基层法院由于法官校对不严格,判决书写错了当事人的名字,引发到法院退判决书的一个小插曲。

  2010年10月,渭南市某基层法院受理了一起债务纠纷案件,原告张文理诉被告刘书东债务纠纷一案,经法官多次调解无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于法官责任心不强,未认真校对,在判决书上把张文理写成了张闻力,宣判后,张大爷也没有仔细看,拿回家一看,竟然判决书把自己的名字写错了,到法院要求退判决书。

  渭南中院院长张振伯告诉记者说,全市法院在“两评查”活动中,对庭审、裁判文书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每个法院都要安排一次庭审、裁判文书讲评,及时反馈办案法官,帮助整改。选取优秀示范庭在全市两级法院进行巡回示范观摩,选取优秀裁判文书作为样板,印发全市法院,让广大法官学习借鉴,从最基本的消灭错别字开始,解决细节问题。重点解决错别字问题、判决证据归纳问题、论理不深入透彻问题等。通过从点滴做起,从细节改起,不断提升全市法院法律文书质量。

  渭南市政协委员王静说,她受市中院邀请有幸参加了“两评查”活动,通过观摩庭审,我看到裁判文书的质量明显提高,用语规范。裁判文书的质量提高是“提升办案质量”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他们在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上狠下功夫,把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作为树立法院公正司法形象、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工作来抓,在裁判文书的评查中,法官在“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同时,坚决杜绝因裁判文书的错别字,损害法院形象和司法权威问题的发生。

  办精品案:缺什么补什么,提高司法能力

  “院长亲自来我家讲法律、讲政策,我听明白了,我服你了,我服法院判决了,不上诉了,我撤回上诉……”

  这是潼关县城关镇兴农街郑某对记者说的他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领导给他耐心做思想工作的故事。

  2012年10月17日,该县城关镇兴农街万某诉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后,郑某不服,理由是,利息高于国有银行借贷利率的4倍,高出的部分应该顶本金。法院接到上诉状后,承办法官张平军按照院里的规定给上诉人做法律释明,法官主动到上诉人郑某家做法律释明。张平军耐心宣讲法律之后,郑某一下子火了,“你说你判的案子对着哩,黄世仁能给杨白劳翻案吗?我看你们法院是变相支持高利贷,好了,我和你不说了,我已经上诉了,到渭南中院再说吧。”

  张平军回到院里,把给当事人郑某做工作的经过给副院长王永林作了汇报。王永林下午到了郑某家里,给他做工作,郑某有些动摇,答应让他考虑考虑再答复。王永林向院长贺军杰作了汇报,贺军杰第二天上午又专程约见了郑某,最终做通了他的工作。

  潼关县法院将“两评查”活动作为法官的内功来练,缺什么补什么、做什么练什么,办精品案。在庭审观摩时,开门纳谏,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通过评委点评,座谈解析,将案件办成精品案,提高司法能力。该院坚持每月考核通报,每季度做一次案件分析,将结案率、服判率、调解率作为硬指标纳入目标管理。

  陕西高院副院长、“两评查”小组组长田平利告诉记者,“全省法院对‘两评查’活动都很重视,抓得紧、抓得实,根据评查活动的需要,完善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拓展评查活动,显现出了社会效果和评查效果;普遍实现了三个相结合,内外相结合,与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
责任编辑:顾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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