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成立专门环保法庭 应对污染
2013-03-04 14:06:00 | 来源:北京青年报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律师蔡学恩:

  “大面积水污染、雾霾天气等跨区域性环境灾害事件,都可以直接用法律形式约束。”湖北省唯一的律师代表、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蔡学恩说,他的建议就是呼吁成立专门的环保法庭。

  蔡学恩说,“大的项目能不能建,老百姓反对只能向政府反映,这不是一个成熟的机制,应该由法庭来解决这种诉求,通过专业法官,调查各种情况,做出科学的决定。”

  目前全国一些地区已经开始环保法庭试点。蔡学恩走过全国至少五个省,发现有的地方试点成立环保法庭之后没有案件可办,说明现在环保法庭核心作用还没发挥出来。因此,更要把环保法庭专业化、制度化。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