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借钱不还买房挥霍 法院查封房屋促执结
2013-03-14 12:00:41
     中国法院网讯 (吴献忠 杨厚华)  “真是不好意思,为了我的事,让你们出来又半道而回,你们辛苦了!”被执行人朱小礼在履行完和解协议时对法官说。2013年3月13日,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

  朱小礼和贾立业在南城县城是小有名气的个体户,两人关系也很好。2007年朱小礼前往广州做房地产开发,由于政府规划调整,朱小礼所开发的房地产效益不佳,资金也被套牢。

  2008年3月,当朱小礼向贾立业寻求帮助时,贾立业一口气借给朱小礼200万元。之后几年时间,朱小礼陆续归还了贾立业110万元后未再偿还。

  然而,贾立业偶然听说朱小礼在广州买了房子,还时不时去澳门豪赌,便要求其立即还清尚欠的90万元。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贾立业于2011年11月月8日申请对朱小礼在南城及广州的房屋予以保全查封并随后起诉。

  2012年7月26日,南城法院作出判决后,朱小礼未自动履行。9月3日,贾立业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该案的法官很快联系双方当事人,并促成执行和解,即朱小礼在2012年9月底归还30万,解除在南城房屋的查封;在10月底归还30万,解除在广州房屋的查封,余款20万元在2012年12月底付清;贾立业同意免去10万元标的款。

  前期的两个30万元,朱小礼基本按约给付。法官征得贾立业的同意后,对两处的房屋予以解除查封。而最后一笔款项,朱小礼迟迟不予履行。在向朱小礼释明法理无效后,贾立业于2013年1月10日申请恢复原判决书执行。因在给付第一笔30万元后,朱小礼转卖了在南城的房产,申请人遂申请再次查封朱小礼在广州的房屋。

  2013年3月13日,法官带领干警一行前往广州查封朱小礼房屋。在南下的同时,法官仍没放弃和朱小礼做工作。迫于法律的威严,朱小礼主动联系其亲属向法院交清了和解协议所有欠款及实际执行花费的开支。经申请人贾立业同意,执行人员行至赣州半途折返。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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