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
2013-03-15 09:33: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罗进
罗 进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泰州市肝病中心主任
  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人民法院的工作是非常突出的,要逐步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支持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共同化解社会矛盾。

  据我了解,这些年来仪征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对适宜调解的民商事案件,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首要选择,最大限度追求“案结事了”的目标。他们把“诉调对接工作站”向社区、村一级深入推进,构建和完善以调解工作室为龙头,专业调解、行业调解和巡回调解相结合的调解组织网络,去年诉前调解结案达2123件,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超过七成案件通过调解和撤诉结案,调解率达63.5%,为此,仪征法院荣获“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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