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铁路法院执结租赁纠纷案确保铁路职工安居
2013-03-22 09:20:33
执行现场 郭磊 摄
     中国法院网讯 (姚甲军)  山东济南铁路运输法院2012年7月完成了改制,移交地方管理,但该院为铁路企业提供的优质法律服务仍一如既往。近日,该院就依法强制执行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为铁路局黄台职工安居工程排除了最后的障碍。

  济南铁路局诉济南某汽车修理厂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济南某汽车修理厂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搬出并交还济南市黄台南路所租赁房屋”的义务,严重影响铁路局黄台职工安居工程的建设。立案执行后,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向济南某汽车修理厂送达执行通知、张贴执行公告,但被执行人拒不迁出。

  1月29日,该院分管领导率执行局、法警大队的20余干警赴租赁房屋现场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在两日内将被执行人物品全部搬出,并在腾空后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自建的临时建筑物进行依法评估,裁定以物抵债交于申请执行人。3月19日,影响工程进度的所有房屋全部被拆除,保证了黄台职工安居工程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