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要求
着力把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落到实处
2013-07-18 14:30: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作者:何晓慧
  • 座谈会现场
  • 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的部署要求,福建省高级法院7月16日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深入分析形势任务,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不断推动全省法院工作新发展。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新岚在会上指出,全省法院要着力把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落到实处。加大权益保障力度,找准司法工作与改善民生的结合点,依法及时回应民生诉求和利益关切,在诉讼各个环节认真查找打官司到底难在何处,并把重点放到方便群众参与诉讼、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来,架起司法与群众之间的“亲和”桥梁,使人民群众能够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便利和温暖。要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和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加强诉讼指导、风险提示、判后答疑和全程释明说理等,因地制宜推进巡回审判,完善网上立案、办案等在线司法服务,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要切实以更高要求和标准推进公正司法。建立健全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机制,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法外因素的干扰,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继续大力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尽最大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办成无瑕疵、高质量、能通得过人民群众检验的“司法产品”。要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民主,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创造和利用好多元的司法公开载体。要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健全预防和纠正错案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同时要做好辨法析理、服判息诉工作,依法维护正确裁判的既判力。要全面提高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水平,传递司法正能量。

  要加快推进和全面深化司法公信建设。正确把握处理好依法独立审判与自觉接受监督、法院内部评估与社会外部评价、提升司法自信与增进他信互信等关系,在做好“两篇文章”、推进“三项司法”上下大气力,全面推进和加快打造司法公信“升级版”。

  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和机制创新。紧紧围绕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开展调研,加强对审判理论、审判规律、司法方法等问题的研究,为推动新一轮司法改革作准备、打基础。要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和执行制度机制改革,深化司法公开民主、加强司法救助、完善绩效考核、强化办案责任等方面的改革,使司法改革创新释放更多“红利”,为公正司法提供不竭动力。

  马新岚指出,要坚持依法履职,大力推进平安建设,不断拓展司法功能,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等功能,用人民法院的一切活动,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规则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权利,主动履行义务,为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马新岚在会上谈到,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基层。全省各级法院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和动力,大力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努力造就好法官、好队伍、好法院,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强化基层职能、基本保障、基础工作,为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今年以来,福建法院围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执法办案工作,扎实推进新一轮司法公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办结各类案件23.7万余件,同比上升7%,诉前调解各类纠纷14853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48%,一审服判息诉率90.76%。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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