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委机关举办先进人物专题报告会
邀请法官李红星介绍做好群众工作的经验体会
2013-09-05 07:55:0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景义
  9月3日,中央政法委机关举办教育实践活动先进人物专题报告会,邀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李红星介绍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做好群众工作的经验和体会。机关党委书记、副秘书长王其江,副秘书长姜伟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李红星,现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自2004年4月做助理审判员至今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近6000件,在审结的案件中调解撤诉率达80%以上,没有出现因工作不当引起的信访投诉。他先后获得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李红星工作法”被广泛推广。

  报告会上,李红星结合自己的工作,用一个个具体生动的事例,介绍了他在生活、工作中,如何坚持群众立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做好群众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机关党员干部说,听了李红星的报告,很受教育和启发。他对待群众的诉求,不是高高在上,而是放下身段,走下法坛,深入群众,用笑脸、用真诚的态度,用群众听得懂、爱听的语言,解决群众的纠纷;他不仅充分履行法官的法律职责,更为重要的是,他始终牢记法官、国家公职人员的人民属性,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用扎实、深入、细致的工作方法,解决大量的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大家一致表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不仅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牢记党的宗旨,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自觉,更需要借鉴、学习像李红星同志这样的先进事迹,把群众立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落实在工作中、生活中,落实在行动上。

  中央政法委机关要求,机关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的部署要求,结合学习李红星同志做群众工作的先进事迹,深刻领会党的群众路线的内涵和时代精神,不断增强对群众的感情,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研提的工作意见、起草的文稿乃至从事的每一项具体工作,都从群众利益出发,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关心群众疾苦,积极回应群众期盼,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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