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监督理论
专业委员会第四届年会在济南举办
专业委员会第四届年会在济南举办
2013-10-18 07:47: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闫继勇
10月17日,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第四届年会在山东济南举办。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出席会议并参加高峰论坛。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侯建军到会并分别致辞。
年会期间,举办了“审判监督工作定位及其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中的作用”高峰论坛。景汉朝指出,审判监督制度的定位从根本上说取决于社会需求,各级法院应将审判监督工作置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去谋划。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对审判监督工作尤其是加大司法公开、提高审判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应当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工作的职能作用,正确把握纠错与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之间的平衡,让审判监督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力。
围绕年会“审判监督与诉讼法实施”主题,与会代表分别从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适用与完善,纠正和防范冤错刑事案件的有效机制,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适用和完善,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监督与司法公正,四级法院职能定位与裁判终局性机制研究等五个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
年会还对全国法院第三届优秀再审裁判文书、年会优秀论文评选情况进行了通报。
年会期间,举办了“审判监督工作定位及其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中的作用”高峰论坛。景汉朝指出,审判监督制度的定位从根本上说取决于社会需求,各级法院应将审判监督工作置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去谋划。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对审判监督工作尤其是加大司法公开、提高审判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应当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工作的职能作用,正确把握纠错与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之间的平衡,让审判监督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力。
围绕年会“审判监督与诉讼法实施”主题,与会代表分别从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适用与完善,纠正和防范冤错刑事案件的有效机制,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适用和完善,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监督与司法公正,四级法院职能定位与裁判终局性机制研究等五个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
年会还对全国法院第三届优秀再审裁判文书、年会优秀论文评选情况进行了通报。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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