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院创新未成年犯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模式
2013-11-11 14:38: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丘霞
  11月7日上午,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在8起未成年犯减刑假释案件中邀请家长旁听开庭并参与法庭教育,首次在庭审中邀请心理辅导员对未成年犯进行心理辅导,首次邀请南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法庭教育并进行评议,改变了以往未成年犯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模式等同成年犯模式的传统做法,确立了今后未成年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庭审新模式。

  法庭设在未成年人管教所内,与以往只有审判机关、执行机关、检察院机关和罪犯分坐一侧不同,这次庭审邀请了心理辅导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未成年服刑人员的家长参与庭审。宣判后,法庭专门增设了法庭教育和心理辅导环节。执行机关对未成年犯取得的改造成绩给予了肯定和勉励;检察机关阐述了未成年犯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剖析了犯罪根源,要求他们珍惜减刑机会,牢记教训,真正悔过自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传递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犯的关心、关爱,鼓励他们放下包袱,重新开始新的人生;合议庭法官对未成年犯们取得减刑表示肯定,同时就减余刑罪犯回归社会后的生活和就业方面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心理辅导员对可能减余刑的未成年犯如何加强行为自控、心理调适、人际关系处理、未来规划等进行指导,还引导未成年犯与家长真情相拥,向在场的所有人深深地鞠躬。最后,未成年犯们在庭上响亮地承诺今后将痛改前非,争取回归社会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公民。

  庭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庭审进行了评议,他们对此次庭审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在法院精心组织、各方积极参与下,一次普通的庭审变成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心理教育课和亲情感化课,情、理、法相融,对失足青少年的心灵是一次成功地洗礼,对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非常有意义。同时,建议通过司法建议或其他途径呼吁,完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各方齐抓共管的未成年保护体系,切实建立健全帮助失足青少年的社会联动体制,推进对重点人群的管控教育,从根本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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