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青少年成长 守护家庭希望
——广西贵港覃塘区法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侧记
2019-07-24 08:56: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明强
  少年如花,每一位青少年都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预防青少年犯罪审判工作机制,从开展司法建议、庭前走访、庭审帮教等工作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帮教,关爱失足少年。

  2012年,覃塘区法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合议庭,由覃塘区妇联主席和副主席担任陪审员,资深法官担任审判长;2016年覃塘区法院建成集知识性、趣味性和互动性为一体的标准化法治教育基地……辖区内未成年刑事犯罪人数从2014年22人下降到2018年6人,覃塘区法院也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全方位考量 维权有温度

  “孩子跟着你在外面打工,你一个人顾不来,对他学习生活都不好。”覃塘区法院石卡人民法庭内,负责人梁倚志考虑到案件的真实情况,不停地劝说当事人何女士,希望她能够考虑变更小儿子的抚养权。

  林先生与何女士育有两子,离婚时两人协商,大儿子由林先生抚养,小儿子由何女士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离婚后,何女士带着小儿子外出打工,因工作忙碌,孩子没法得到妥善的照顾,何女士自己也十分辛苦。得知情况后的林先生十分着急,他与何女士协商变更小儿子的抚养权,遭到了何女士的拒绝。因此,林先生起诉至法院。

  了解何女士的情况后,承办法官基于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及身心健康考虑,多次与何女士详谈。最终,何女士决定将小儿子改由林先生抚养,案件得到成功调解。

  作为广西家事审判改革的试点法院,该院针对家事案件中涉及的未成年人权益问题建立子女探望档案制度,由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探望档案告知书》,如果离婚后,在探望子女过程中还存在纠纷,可以联系法院进行协调。对于妇女儿童等群体,该院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实施立体化、全方位的维权机制,构筑起及时、快捷、顺畅、高效的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

  近3年来,覃塘区法院成功保障了836名妇女儿童的权益,让他们能够更好地生活和发展。这一个个案例的背后,是该院践行呵护青少年的深深印迹。

  庭前多走访 宽严要相济

  2017年9月13日,覃塘区法院法官助理梁舒寒第二次来到来宾市兴宾区石牙乡,对未成年人何某纵火一案进行庭前走访。

  2016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被告人何某流窜到覃塘区东龙镇,与某平中板厂、某山中板厂、某宝木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何某为了报复,点燃了这些工厂堆放在仓库内的单板,造成严重损失。

  案件发生后,承办法官张婷婷认为,充分了解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及生活现状对案件审理会有极大帮助。于是,两次实地走访,掌握何某犯罪的根源,分析犯罪原因。在开庭时,张婷婷便对何某展开有针对性的教育,同时也为准确把握量刑尺度奠定了基础。最终判决被告人何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判决作出后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

  覃塘区法院扎实推进青少年刑事审判延伸工作,在案件开庭审理前,及时掌握未成年人的亲友关系,主动联系基层、被告人亲友及法定代理人。正确把握“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积极挽回损失、受害人谅解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轻微犯罪的失足青少年,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致力于减少社会对立面,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已决犯再犯率近5年均为零。

  普法进校园 防患于未然

  “什么是宪法?”

  “我以案例的形式,给大家说说什么样的行为属于犯罪。”

  今年,覃塘区法院先后共4次到覃塘三中、覃塘高中、蒙公民中、大岭初中等中学上法治课,用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件,以案释法。他们还将这些小客人请到家中,实地进行青少年法治教育。

  占地面积275平方米的覃塘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是该院整合多方资源而建成的,根据青少年成长特点,在法治教育形式上,运用高科技视频、动漫、音响设施,结合图片、文字,展示集知识性、趣味性和互动性为一体,让青少年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律熏陶,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至今已接待400余名学生到场参观学习。

  此外,今年6月中旬,覃塘区法院还承办了广西第14期“法律同行助力梦想”走进校园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共200余人参加。该院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互相交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凝聚各方力量,为每一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宁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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