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法院未审庭“五好一多”呵护祖国花朵
2013-11-12 14:21: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贝春芳 苏茂明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自成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来,结合改革创新年活动的开展,找重点、克难点,积极摸索“以审判为中心,以帮教为重点、以防范为己任”的少年审判新路子,形成 “五好一多” 的特色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了少年审判制度。截止10月,该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18件156人,审结96件129人。其中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96件129人,未成年人权益民事案件9件9人,妇女儿童维权刑事案13件18人。2013年3月,八步区法院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3年5月,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授予“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荣誉称号。

    选好一名陪审员

  该院在确定人民陪审员时,重点选择与青少年接触较多,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青少年内心想法,能够较好与青少年交流、沟通的,热爱少年审判工作的人员。同时积极加强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心理学、犯罪学等专业知识水平,发挥人民陪审员对未成年犯的沟通教育作用,最大程度地教育感化未成年犯,使未成年犯正视并改正自己的错误,树立重返社会的信心。年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赔审率达到100%。

    写好一封家长信

  该院每立一个案在送达起诉书副本时都向未成年被告人释法说理,庭前询问法定代理人,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兴趣爱好及犯罪诱因,及时与家长联系,促膝谈心,以案释法。并向家长送上一封“致家长的一封信”,说服教育家长们,让他们对自己教育子女的方式进行深刻反思,引导家长切实担负起监管之责,为孩子们创造一个重归社会的家庭环境。

    写好一本白皮书

  该院法官积极写好少年审判白皮书,针对未成年案件的特点,总结和归纳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未成年案件审判工作思路方法:坚持实行分案制度,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刑事被告人合法权益;引入刑事和解制度。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启动刑事和解制度进行审理,真正化解了被告人与被害人的个人恩怨和社会矛盾;建立“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制度,邀请妇联主席担任未成年被告人的特殊“妈妈”参与诉讼,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共建“妇女儿童维权岗”。除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外,还切实审理好其他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结好一个对子

  该院出台帮教新措施,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实行“结对帮教”活动,由未审庭法官与被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犯建立“结对帮教”关系,建立缓刑帮教考察档案,每季度定期回访帮教,预防重新犯罪。目前该项工作获得了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拨款的支持,确定首批13名被帮教对象,由未审庭4名法官以“结对子”形式,进行“面对面”“心连心”的回归社会及前途教育帮教。

    上好一堂法制课

  该院大力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制定 “法制课堂”,每年定期到学校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开展维权法制宣传活动。年内,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4次,为实验中学、黄田中心校等学校1200余人讲授法律知识。同时积极开展“少年法庭开放日”活动,把“法制课堂”搬到院部,确定每月第四周的星期三下午为“少年法庭开放日”,组织中小学生到法院参观少年法庭,寓法制教育于生动活泼的气氛中,获得了市委、区委领导、学校领导和老师及同学们的高度评价。年内,共有实验中学、鹅塘二中等学校360余名师生到该院参观“少年法庭”。

    加强多部门联动

  该院大力加强与团委、妇联、工会、社区等部门的联动,制定详细的回访和跟踪帮教制度、缓刑考察措施,实行逐人建档,定人定期回访,形成法院、社区、团委、妇联、家庭全方位的挽救、矫治工作体系,促使未成年罪犯悔过改造教育,真正脱胎换骨。年内,与妇联、团委组织开展回访帮教未成年人活动3次,回访帮教未成年犯86人次。

  同时,八步区法院携手贺州市团市委、团八步区委共建 “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基地”,将关心和帮助这些特殊孩子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在思想上关心、学习上帮助、行为上引导、生活上关爱这些“留守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预防农民工子女犯罪。年内,共到该院扶贫挂点村及各中、小学校关爱“留守儿童”80余人次。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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