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法院实现法官数与人民陪审员数达到1:1
2013-11-26 10:09: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宁频道
  为保障公民依法参与、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确保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近日,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提请龙港区人大任命20名人民陪审员,截止至今年年底,该院人民陪审员数将增至到35人,提前完成省高院“倍增计划”中关于截止到2014年底基层法院法官数与人民陪审员数达到1:1的要求。

  近年来,龙港法院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在不断增加陪审员人数的同时,注重规范管理,在选任、培训、考核和保障上下功夫,实现人民陪审员工作广泛化、专业化、规范化。2012年该院人民陪审员陪审率为87%,截止至今年10月份,陪审率达91%。

  推荐广泛化。该院人民陪审员推荐涉及范围广,涉及辖区内十余个街道、社区、企业,通过基层推荐及个人申请两种方式,涵盖普通居民、私企员工、自由职业者及社区工作人员等多种身份,让更多最基层的群众参与到审判中,是该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目标。

  培训专业化。该院探索建立符合人民陪审员特点的专业化培训制度,采取岗前培训、技能讲座、示范庭审等方式,对新上岗陪审员进行培训,同时选派人民陪审员参加省院组织的系统培训和经验交流,增强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的能力。

  管理规范化。该院成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明确管理机构,实行规范化管理。规定人民陪审员选用程序,由政治处负责推荐,报上级法院及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由区人大常委会考察任命。为每位人民陪审员建立业绩档案,对其参审案件数量、履职天数、工作质效等一一记入档案,年底进行总体考核,对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提升了人民陪审员的自豪感和参审积极性,促进了司法公开、公正和司法民主。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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