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采取便民利民措施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2014-03-12 14:34:36
     中国法院网讯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0-2013年人民法院维护消费者权益状况》白皮书,白皮书指出,人民法院采取多项便民利民措施降低消费者维权诉讼成本。

  据悉,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开通“绿色通道”等措施,将亲民、便民和利民作为消费者维权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法律咨询、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便利。如,浙江省富阳市人民法院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制定《消费巡回法庭小额诉讼流程管理规程》,规定消费者维权法庭受理的小额消费纠纷案件,一律免交诉讼费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方便偏远地区的消费者诉讼,实行巡回就地办案,在案件审理和调解中充分考虑执行兑现问题,尽快定分止争。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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