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跟踪督办 重点评查 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2014-03-26 10:25: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 作者:秦越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案件质量提升工作,在加大对各中院被发回、改判案件评查力度的同时,将最高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作为一个重要切入点,纳入跟踪督办和重点评查范围。

  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陕西高院制定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二审、再审案件信息反馈机制的实施细则》,逐月对案件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不定时召开督办会,由院领导、审委会委员、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组成督办组,与办案人面对面沟通,逐案分析症结,对存在疑难法律问题的即时进行探讨和梳理。

  加强管理,建立台帐制度,夯实工作责任。该院对发回重申、指令再审案件建立进展档案,各级法院审管办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管理,定期对此类案件审结情况予以通报,并在终审后纳入重点案件评查和绩效考核的范围。

  转化成果,切实履行监管、指导职责。陕西高院对已审结的被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进行重点评查,逐案逐项认真审查办案过程中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准确界定责任;并比对最高法院指导意见深入分析,研判处理结果和理由,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切实发挥评查的监督作用。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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