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特色 创新管理
护航一方民生经济
——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工作纪实
2014-07-04 17:11: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柳州,又称龙城,是广西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工业名城、历史名城、文化名城、旅游名城,有“世界第一天然大盆景”的美称,柳州壮族的歌、瑶族的舞、苗族的节、侗族的楼,独具民族风情,也孕育了独特的法庭文化。柳州中院现辖10个基层法院,20个人民法庭。近年来,柳州市人民法庭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推进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大力开展“诉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开展“无诉社区、村屯”创建工作,加强法庭指导,强化法庭管理,人民法庭的整体水平明显提升,为维护当地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获得了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涌现出融水县人民法院融水法庭、柳北区人民法院沙塘法庭等一大批国家级、自治区级先进集体,温武玖、覃秉山、何基政等众多先进个人,较好提升了人民法庭形象。

  柳州市法院在人民法庭建设过程中,结合自身情况,探索出一套独具特色的工作模式,较好地促进了人民法庭工作的有效开展。主要做法:

   一、突出民族特色,开展多元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民族化”调解,实现社会和谐。柳州市少数民族人口众多,北部融安、融水、三江三县还属于少数民族聚居地,人民法庭在调解工作中不仅推行“双语调解”,还结合民族风俗文化,引导当事人遵从本民族的共同习惯达成和解,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就地调解。

  二是“网络化”调解,创建“无诉讼社区、村屯”。人民法庭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选定创建的无诉讼社区、村屯内设立人民法庭“驻社区、村屯联系点”,与辖区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建立网络化的联动机制。通过“联动调解”、“诉调对接”的方式,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如太平法庭注重加强与辖区内乡镇党委、政府及司法所等基层组织密切联系,加强调解联动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乡镇、村委、屯、生产队“四级”调解网络。据统计,2011年以来,各人民法庭已经派驻联系点法官895人次,其中接待当事人来访1460人次,主持纠纷调解767次,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是“动态化”调解,将矛盾消除在基层。柳州中院在指导人民法庭开展调解工作的过程中,实行诉调分流机制,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引导进入诉前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通过委托调解、庭长专调、上下联调、司法确认等多种方式,实现就地调解、就地服务。同时,联合乡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等政府部门,妇联、残联、学校、厂矿等单位对案件进行多重调解。

  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千方百计方便群众诉讼

  一是打造司法服务“窗口”。柳州市各基层人民法庭以创建人民法庭“立案信访窗口”为契机,打造各具特色的司法服务“窗口”,“妇女儿童维权岗”、“小额速裁工作室”、“大学生普法宣传教育基地”、“人民陪审员调解室”、“委托调解室”等专门性、服务性“窗口”不断设立和完善。如融水法庭启动的立案信访“亮窗”行动,通过设置导诉台,由庭内干警轮流值班,为群众提供导诉服务,还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岗”,开设了“维权微博”、“维权QQ”及“维权热线”。又如柳北区沙塘法庭在法庭内设立了“小额速裁驻法庭工作室”,目前该工作室调撤案件500余件。为进一步推动人民法庭窗口创建工作,方便群众诉讼,市中级法院正组织推进人民法庭远程视频接访工作。

  二是“三不传”制度落地生根。“三不传”制度是鹿寨县寨沙法庭于2008年创立的,现已在全市法庭铺开。该制度的主要内容为:农忙时节一般不传唤当事人;老人、病人、未成年人等作为当事人的一般不传唤;地处交通不便村寨的当事人一般不传唤。这一制度已经成为我市基层人民法庭实现便民诉讼的基本要求。近三年来,我市人民法庭进行上门立案600余件、上门送达文书 1300多次、在巡回审理点开庭1500余件,就地调解1200余件,“三不传”制度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三是“专业化”法庭延伸服务。针对交通事故案件、消费者权益案件特点,在交警部门、工商所等机构内设立巡回办案点,方便法律宣传、诉前调解和快速审理,设置了专门的审判管理流程,并将上述类型的案件纳入到联动调解范畴,引导当事人在专门机构的协调下达成和解。针对人民法庭服务对象多为山区,普法比较困难,各法庭通过“公众开放日”、“法制宣传日”,走访辖区内各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以及在社区、村镇等地点设立宣传点,将法律知识带到各家各户的同时,利用集市、民族活动群众较集中的特点,开展统一法制宣传,收到较好效果。

  三、注重监督指导,夯实法庭审判质效

  一是建章立制,制定制度规范。为统一全市基层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柳州中院在全区法院率先制定了《关于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规定》,从审判流程、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法庭文化建设等方面对人民法庭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各基层人民法庭均在中院制定规则的基础上,制定出适合自己的规章制度,形成了两级法院(法庭)系统关于人民法庭工作规章制度的体系。

  二是抓质效管理,实行信息化考评监督。全面推进人民法庭内网系统四级联网建设。目前,全市20个人民法庭均已实现了法院内网系统四级联网。针对人民法庭受理的简易案件,开发快速审理自动生成软件,规范和简化简单民事案件的审理和文书制作过程。加大科技法庭建设,通过设置电子触摸屏、电子公示墙、远程视频系统等建设,推行网上办案、庭审同步视频、庭审图文直播、远程审判、远程接访。将信息化技术延伸至人民法庭巡回办案点,配备方便携带的庭审设备,让下乡办案的干警能够及时、准确地将案件处理过程录入审判管理系统,也让远离人民法庭驻地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高效带来的好处。

  四、保持两个同步,打造法庭精神支柱

  一是抓队伍建设,风清气正。一方面强化作风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学习、岗位轮换、思想道德规范和仪表风纪等方面下功夫,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开展“微型党课”、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等方式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公正廉洁、业务精通、作风踏实、群众满意的基层司法队伍。另一方面树立实干精神。大多数人民法庭地处农村,物质条件并不优越,在加大人民法庭物质投入、提高人民法庭干警待遇的同时,还需要树立起艰苦奋斗的价值观念。

  二是抓文化建设,奉公亲民。柳州市法院人民法庭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必须具备宣传栏、文化墙、指示牌、开放日、普法册,一些法庭还因地制宜,发展出具有地域特色的法庭文化,如大良法庭开展以“四声一情”(槌声铿锵、书声琅琅、歌声嘹亮、课声清爽、心情舒畅)为内容的文化创建活动。

  柳州法院人民法庭的法官们心怀群众,无私奉献,默默地在龙城大地挥洒青春和汗水。他们以自己的忠诚之心、为民之心、公正之心、廉洁之心、仁爱之心赢得了老百姓的真心。在他们的足迹后面,留下的是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平安和谐。
责任编辑:杨青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