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制度规范 细化录入职责
青海高院网上办案进入规范化轨道
2014-11-04 15:32: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官却)  网上办案系统突破了传统办案模式,是案件流程的网络化管理,把办案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案件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地录入到网上办案系统,为领导决策、案件质效评估、司法公开等工作服务。近年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投入巨大,办案电脑、内外网建设、数字化法庭等为实现网上办案自动化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条件,但法院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依然较低,各地区应用发展不平衡。为尽快改变这一不利状况,青海高院党组提出了把2014年确定为“信息化深度应用年”,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利用两个月时间对近三年来14万余件案件信息进行了补录补正。下半年青海高院党组又提出,从8月1日开始力争用5个月时间青海高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实现网上办案,并及时印发了《省高级法院网上办案操作办法》,从立案、审判执行、归档、管理等环节入手,进一步强化青海高院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

  通过网上办案工作的深入推进,面对人民群众对法院信息化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法院各业务庭庭长、法官、书记员网上办案工作职责需进一步明确。为此,院审管办拟定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网上办案节点录入职责》,并在全院各业务庭中征求了意见建议,在充分吸收各业务庭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审管办与信息技术处再次全面认真研究各节点职责,并及时出台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网上办案节点录入职责》。

  《录入职责》对各类案件网上办案的录入内容进行了全面规范。规范了信息录入的主体。明确规定立案人员、庭长、承办法官、书记员等在“网上办案”过程中的具体职责,责任到庭、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录入人员必须要按照层级管理的要求,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案件信息录入,严禁越权操作。规范了信息录入的内容。明确规定立案庭负责录入的信息为案件基本信息、诉讼费用信息、流程管理信息;审判庭审判人员负责录入的信息为审理流程信息、结案基本信息、生成相关法律文书信息;审判庭书记员负责录入的信息为送达、开庭、宣判、结案、上诉、二审结果、文书生效、移送案件、制作电子卷宗等流程信息;执行人员负责录入的信息为案件执行信息、案件执限管理信息、结案基本信息、生成相关法律文书信息。规范了信息录入的时间节点。明确规定了各个阶段、不同环节录入的时间节点要求。通过严格审判节点控制,实现点点输入、同步录入。

  通过全院上下一致努力以及相关规范制度的及时制定,青海高院网上办案氛围日渐浓厚,网上办案工作初步步入了规范化轨道。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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