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举行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
争做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干部
2015-03-03 08:44: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四版 | 作者:记者 卫建萍 通讯员 陈凤
  3月2日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中收看中央电视台播出的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专题节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座谈交流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体会,进一步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

  座谈会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信芳、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立斌,上海高院副院长王秋良、刑一庭庭长王宇展、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鲍慧民等同志先后发言,共同缅怀邹碧华的先进事迹,表示要深入学习他公正为民、敢于担当、勇闯难关、无私奉献等优秀精神品质,并以此为强大动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做人民需要的好法官、好干部。

  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在讲话中强调,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以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邹碧华是在“四个全面”进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邹碧华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需要我们认真继承好、发扬好。要扎实有效开展好学习宣传活动,掀起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新的高潮。大家要对照先进典型,找准差距与不足,从各自实际出发,在学习中提高、在提高中深化,人人争当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干部。与此同时,要把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活动转化为强大的工作动力,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坚持公正司法,将邹碧华崇法尚德、公正为民的职业精神融入执法办案中去,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坚定信念,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决完成好司法改革各项任务。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切实担负起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办好案件的重任;全市法院干警要以邹碧华为榜样,查找自身不足,以他的优秀精神品质为引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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