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法院强力执行切实维护14名农民工合法权益
2015-07-03 10:31:28 | 来源:平顶山法院 | 作者:孙建辉
  2015年7月1日上午,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为14名农民工讨回了工资报酬。

  家住叶县叶邑镇的宋某等14位农民工,2013年在给被执行人鲁某承包的南水北调2、3标段做护坡工程。工程结算后,下余工钱9900元经宋某等多次催要,鲁某始终不给。无奈宋某等向法院起诉,叶县人民法院判决后,鲁某仍不给付。宋某等14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经多次通知被执行人鲁某到庭履行义务,可被执行人就是不履行。7月1日上午,法院再次通知被执行人鲁某到庭履行义务,被执行人鲁某在执行员和申请执行人面前,态度强硬,拒付报酬。声称,既然来了,就没想回家,拘留也没钱。

  14位农民工,平均年龄61岁。而被执行人鲁某年龄46岁,身强体壮,且工程已结算有收入,其明显持强凌弱对抗执行。针对此种情况,叶县法院立即做出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鲁某采取拘留措施。在送往拘留所的途中,被执行人鲁某自知抵赖不成,当即通知家人送钱履行了判决义务。

  当执行人员把执行款送给14名农民工时,老人们激动地说:“一开始,我们只要6000元工钱,余下不要了,可这工头就是不给。没法子,才打了官司,今天要不是法院给我们做主,这钱说啥也要不回来了。真的谢谢你们啦 !”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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