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忠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要求
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2015-08-02 08:50: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蔡蕾 冯吉
  7月30日,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湖北“两院”半年工作报告。在会议上,李鸿忠充分肯定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半年工作成效,并要求湖北高院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和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湖北高院院长李静在报告中全面总结了上半年审判机关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高案件质效,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动管理机制创新,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队伍建设等情况,并报告了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和研究处理代表审议意见的情况。

  据了解,湖北高院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摆在重要位置。今年省两会闭幕后,该院迅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及时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探索建立代表、委员定向联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平台化”工作机制。对省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200余条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归纳、研究解决、落实责任,并限时办结回复。全省法院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参加重要会议、旁听案件审理600多人次。

  今年1至6月,湖北法院圆满完成蒋洁敏、李春城、王永春、郭永祥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工作;执结24448件,执行标的额143.51亿元;对16个中院、27个基层法院、30个人民法庭进行纪律作风专项巡查;投入建设资金1.83亿元,建成科技法庭547个。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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