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法院:注重发挥陪审员优势 推进案件调解
2015-09-23 08:56:14 | 来源:辽中法院
  近日,辽宁省辽中县人民法院茨榆坨法庭成功调解一件离婚案件。原告吴某与被告张某2006年3月登记结婚,婚生一子。近年来,原、被告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现原告主张离婚。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对位于辽中县茨榆坨服装市场的摊位分割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问题,意见分歧较大,情绪激动,言辞激烈,矛盾一触即发。被告张某不配合法庭调解,增加了该案审理的难度。

  人民陪审员张朝权利用休庭后的机会,主动接触双方当事人,本着对家庭和子女抚养负责的角度,苦口婆心、反复规劝双方当事人,终于使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平复下来,配合主审法官费晓波调解婚生子女抚养、共同财产以及债务分担等问题,最后双方达成协议,至此,这起长达4个多月的离婚案件终于调解结案。

  辽中法院一直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独特优势,积极推进民商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针对部分当事人之间冲突较大、当事人对法官有抵触情绪的案件,选择当地具有行业优势、调解经验丰富的陪审员参与调解,克服法官因职业习惯形成的固定思维,通过陪审员讲“情理”与法官讲“法理”相结合,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与理解,妥善化解矛盾,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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