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面临的困难和应对措施
2015-11-03 08:18: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四版 | 作者:记者 许聪
  当前,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和队伍中还存在诸如行政审判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行政审判队伍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行政审判体制机制改革面临困难,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滥用诉权的问题较为突出,行政审判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等问题和困难。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司法审查职责,不断提升行政审判工作水平,人民法院将切实采取下列四项措施:

  首先是进一步提高对行政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行政审判司法能力建设作为人民法院“十三五”期间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和推进。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转变“重民刑、轻行政”的错误观念,把行政审判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进国家法治进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努力解决影响行政审判质效的深层次问题。

  其次是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妥善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影响,完善起诉人投诉处理机制,对违法不立案的依法追究责任。对被诉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明显不当的,坚决依法予以撤销或确认违法、无效。

  第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为行政审判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以正在推进的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和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为契机,吸引优秀人才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同时,不断提高行政审判法官拒腐防变能力,严格落实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规定。

  第四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高行政审判工作质效。在党中央和中央政法委的领导下,进一步推进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有关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的规定,着力解决一些法院不敢收案和不敢依法裁判的问题。进一步落实诉讼终结和“诉访分离”制度,规范行政案件申请再审的条件和程序,及时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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