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女出纳盗黄金潜逃 网上通缉被抓归案受刑
2015-12-01 15:53:29 | 来源:广西法院 | 作者:邹玲
  因为贪念,一公司女出纳员多次挪用公司公款和利用办业务之机盗走公司黄金潜逃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最终难逃法网被抓获归案。近日,该女出纳员被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数罪处刑。

  现年37岁的吕某是广西田林高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制工人,2005年12月至2014年6月任该公司财务部出纳员。2014年1月11日至5月20日间,吕某利用其担任该公司出纳员的职务之便,多次以虚开现金支票的方式从该公司账户中领取现金共8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挥霍。同年6月11日,吕某将20万元存入该公司账户。2014年6月17日上午,吕某利用其被广西田林高龙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为该公司在工商银行百色市右江支行租用的储存黄金保险箱办理开箱业务之便,将该公司存放在保险箱内的一块重量381.92克价值81000元的黄金拿走,并潜逃至云南省丽江市。案发后,吕某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而被云南省丽江市公安局抓获归案,并从吕某和住处缴获30100元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吕某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公司公款共80万元,其中70万元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并且有60万元不退还,数额巨大;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公司价值81000元的公共财产,其行为分别构成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吕某在案发前已归还10万元给广西田林高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并且在法庭审理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缴获的30100元赃款,退给被害单位广西田林高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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