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房租到期拒迁出案件
2016-01-15 14:47:24 | 来源:邳州法院 | 作者:范昱辉 张奎
  房租到期后,仍旧赖在房屋内。日前,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官湖法庭通过强制清空房屋的手段,顺利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11年4月,原告邳州市新华书店将其位于官湖镇的一处临街房屋出租给被告马某用于经营超市,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但自2013年起,被告一直拖欠租金,经原告多次催要,直至2014年房租期满,被告一直分文未付,继续占据租赁房屋拒不搬出。

  无奈之下,原告邳州市新华书店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旧充耳不闻,不仅拒不支付房租,更赖在房屋内继续做起生意。

  一边是原告焦急的期待,一边是被告长期躲避外地,其家人拒不配合执行,被告家属更是扬言如果法院强制清空,就喝药自杀在房屋内。官湖法庭执行组执行不放弃,从稳妥处理的角度出发,先后十余次前往被告家属和父母家中,以法讲理、以情服人,并告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的严重后果。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取得被告家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配合,依靠自身力量,圆满完成了官湖街道近千平方商场的清理工作,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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